陇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学《条例》谈体会】尚悦春: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5 16:27:23

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长尚悦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二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条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

认真研读、学深学透。《条例》是日常执纪工作的主要依据和遵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充分运用中纪委编发的释义读本、学习问答,原原本本地学,逐字逐句地读,特别是对《条例》修改的部分更是要仔细研究、认真领会,学深学透,为更好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提供保证。

知行合一,模范遵守。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带头贯彻《条例》,自觉遵守纪律、执行纪律,时刻把“条例”放在心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清正廉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同时要积极主动做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培训、党课、微信等形式,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规范运用,狠抓落实。要更加突出政治纪律的规范和执行,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着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约束与激励并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监督、约束的环境下勇于担当、主动创新、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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