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陇南:将《条例》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0 16:09:18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之后,陇南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新《条例》,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将《条例》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抓安排部署,提出学习要求。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相关通知要求,市委、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扎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抓学习载体,确保学深学透。市委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党课辅导、讨论发言等形式,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确保新修订的《条例》入耳、入脑、入心。此外,市纪委监委开展《条例》宣讲活动,在集体学习会、市委党校培训班以及深入部分市直单位开展宣讲4场次,截至目前,宣讲受众达到500多人次。同时,部分单位还开展了《条例》知识考试,将《条例》学习引向深入。

抓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陇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陇南日报、陇南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和“清风陇南”微信公众平台、陇南市纪委监委网站等平台联动发力,全方位、多角度、多频次对新《条例》内容、解读和全市各级各部门集中学习动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市纪委监委宣传平台开设“学《条例》・谈体会”专栏,刊发各县区纪委书记和部分市纪委监委部室负责人、派驻机构负责人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开展学习。同时,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新媒体平台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效果好的特点开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宣传触角延伸到基层,提高《条例》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截至目前,共发布《条例》宣传信息180余条。

抓监督检查,维护纪律权威。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加强对《条例》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到位,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王铭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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