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学《条例》谈体会】符斌:学用新修订《条例》严守纪律规矩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1 16:25:49

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符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治导向进一步加强,逻辑关系更加严谨,纪法衔接更为紧密,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条例针对6大纪律分门别类的列出“负面清单”,推动纪检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

《条例》的颁布,是对党内责任的的进一步夯实。《条例》在党内政治纪律中做出重要修订,目的就是确保主体责任不能失位,监督责任不能越位,是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拓展和具体化。党员、干部必须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目标。

《条例》的颁布,是对进一步提升纪检工作质量水平的具体要求。《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使党员干部明确自己什么应该做、不该做什么,使纪检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更容易把握和界定党员干部违法纪律的情况,为做好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条例》的颁布,是对纪检干部的进一步纪律约束。“正人先正己”,驻局纪检组相对于被监督单位“先学先做”,在组内进行专门学习,咀嚼体例内容的变化,消化条例现实意义和实际要求,体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提法。作为纪检干部,必须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做好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高标准、严要求、重执行,做好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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