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xx同志有举报反映,根据核查情况,建议暂缓使用,待问题查清后根据工作需要再作答复。”西和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征求意见函后,经过分级把关、从严审查,综合各室意见后及时向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函复。
县纪委监委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规范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明确回复时间、范围、程序、类别、方式等,建立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相关室组“五室会审”机制,对拟提拔使用、职级晋升、个人或集体评先评优等廉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
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对来函统一管理,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并组织信访、案管、案审、党风政风等部门,围绕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内容,对征求意见对象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分别出具审核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办公室汇总各科室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签,及时反馈征求意见单位和个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同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建立健全廉政审查保密工作制度,对需要审查的单位和个人,要求送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被审查对象的具体情况,送审人员和审查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审查的相关内容。
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回复党风廉政征求意见4526人次,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