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和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市纪委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有效处理紧急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负责人和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因工作需要或私事请假需离开本县的,必须提前按程序请示报告,并填写外出请示报备单。并明确了外出报告请示程序。书面请示或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出发和返回具体时间,外出地点和行程计划;外出前应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组织规定,落实好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处理本人在外出期间的工作;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严禁事后或事中报备。对没有请示报备外出,或者与报备不一致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