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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启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宣讲活动
来源:陇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09 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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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陇南市召开市直机关《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讲报告会,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近200人参加了会议。这标志着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宣讲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会上,市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林凤鸣同志就《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甘肃省《实施办法》的总体框架及细化和新增的内容、陇南市《责任追究办法》的主要内容、问责法规的学习贯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细致的讲解。通过宣讲使市直单位“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对《问责条例》等规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更准确的把握,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会议要求,市直机关是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者、各个系统的领导者,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这次宣讲报告会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追究办法》的热潮,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促使责任落实见效、落地生根。

据悉,日前陇南市下发《关于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讲活动的通知》,决定从8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前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分层分级组织开展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宣讲活动,旨在实现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9个县区201个乡镇街道工作站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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