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三纠三促”专项行动

陇南日报:我市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2 09:40:48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制定印发《陇南市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纠正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以下简称“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当前我市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三个方面的12个突出问题。

《方案》指出,“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负责。市委、市政府成立“三纠三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县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于每季度末报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第一次于9月20日前报送。

《方案》指出,在“履行职责不担当”方面,要着力整治6个问题,包括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只喊口号、不见行动,打折扣、搞变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还没有落地;缺乏政治担当,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娱乐化、庸俗化,存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十二个不准”方面的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技进步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等方面,重点项目不落地、重大工程建设迟缓、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招商引资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减少,经济发展关键环节没有实质性突破;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民族宗教等方面,领导不力、监管缺位、重要决策没有落实,以及对中央和省级巡视、市级巡查、督查、审计、专项检查反馈的意见整改落实还不够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不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该抓的不抓、该决策的不决策,以加强请示汇报为由上交责任,或者对下级请示的重要事项不表态、不处理、回避责任,以及滥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推卸、转嫁责任,以属地管理为由下移责任。

在“为民服务不作为”方面,着力整治4个问题,即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放责不放权、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明放暗不放,或者对上级下放事项接不住、管不好,又不积极想办法解决,以及行政审批中互为前置条件,要件多、环节繁、时间长,重大项目审批不开通“绿色通道”,投资项目不实行在线并联审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形同虚设,基层执法和窗口服务单位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不落实,应当提供的服务不提供,应当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者要求群众提供各类实无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办事折腾群众;服务意识不强,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符合政策的合法诉求,办事不公、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庸懒散慢、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应付,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重要文件、重要事项压着不办,影响工作落实,对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办理的事项,不积极主动协商,贻误工作。

在“落实任务弄虚作假”方面,着力整治2个问题,即在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考核、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故意造假,“垒大户”“造盆景”,搞假情况、假典型,或者对上级调研、检查事先踩点、模拟演练,报喜不报忧;联系群众、对口帮扶、为民办实事等活动搞形式、走过场,不顾地方实际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方案》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要认真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持续深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专项行动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要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积极报道推进专项行动的鲜活经验和生动实践,营造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的强大声势,形成有力震慑,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强大舆论保障。

据了解,为了使专项行动更有针对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照群众反映、调研检查、督查审计梳理的情况和省上反馈的问题清单,重点对“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方面,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扶贫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改进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的58个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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