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市纪委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陇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08 08:51:14

7月25日上午,陇南市纪委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署名文章以及张晓兰同志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的《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署名文章,并提出贯彻落实具体要求。

会议认为,《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

会议要求,一是学习宣传要到位。各级纪检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精神,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全市广大纪检干部对《问责条例》准确掌握、熟练运用。同时,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开展好《问责条例》的宣传工作,着力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二是贯彻执行要到位。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执行《问责条例》,对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问题,严格按照《问责条例》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督查落实要到位。要加强对下级机关《问责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

会议强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必须准确把握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到多督查、少观望,多提醒、少放任,多惩戒、少姑息,多改革、少停滞,多担当、少懈怠,为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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