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康县纪委监委聚力提升派驻机构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撤销原有的9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整优化派驻机构布局,设置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实现对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改革后,如何科学有效解决派驻机构监督不到位、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难题,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精准把握职责做好日常监督成为迫在眉睫的工作。对此,县纪委监委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先后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试行)》《派驻(出)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派驻(出)机构考核细则(试行)》等,为派驻监督提供遵循依据和操作指南。
为使监督清单符合驻在部门实际,县纪委监委在制定清单前,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把握关键环节,明确监督重点,从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监督、“一把手”监督、日常监督4个方面列出28条清单,从监督保障方面作出7条规定,切实提高清单内容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管理,从工作职责、监督权限、管理措施、内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管理办法。目前,派驻日常监督工作正在有力有序开展。(张涛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