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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共西和县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西和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4-02 11:12
为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现将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通报如下:
一、西和县财政局干部卢新杰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9年6月18日,卢新杰在搬入其购买的商品房时,违规办理乔迁宴,接待来宾120人17桌,收受礼金2.04万元。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卢新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悉数退还。
二、西和县姜席镇北庄科村党支部书记李四虎、村委会主任周务正收受礼品问题。北庄科村党支部书记李四虎、周务正在给村民马某某办理合作社相关事宜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收受管理对象马某某所送黑兰州香烟一条(价值160元)。经姜席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四虎、周务正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责令退回。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这两起案例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案为鉴,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纪检机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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