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及选举产生的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八)承办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有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5个纪检监察室和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单位行政编制35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数76人。退休1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包本级预算及下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收支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034.9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0年收入预算增加124.9万元,上升1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034.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034.93万元,比2020年增加124.9万元,增加1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4.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904.9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34.9万元,上升1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及职级并行工资的增加;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3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支出情况
(一)编制范围
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共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项。
2、公务接待费3.345万元,较2020年增加0.345万元,增加11.5%。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
4、培训费7.8282万元,较2020年减少3.1718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
5、会议费9.526万元,较2020年减少1.474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控制会议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8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5万元,下降63.7%,下降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309.6034万元。其中: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46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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