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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文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中共文县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26 15:11

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文县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文县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次全会和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总结回顾2019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年,是文县实现脱贫摘帽、奔向全面小康的关键一年。县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监委坚强领导下,坚持把政治建设在首位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持续强化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2019年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情况的政治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督促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做实监督为基础,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县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制定印发《文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等文件,召开十五届县纪委四次全会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等情况的督查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按照省委巡视带巡察要求,抽调22名干部组成2个巡察组,赴康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察,圆满完成巡察任务;扎实推进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围绕脱贫攻坚并聚焦扫黑除恶和教育、人防、医疗、食药、科技等重点领域,巡察单位16个,发现边巡边改问题292个、整改类问题629个,移交问题线索33件。

——以警示教育为牵引,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组织召开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暨集体约谈会议2次会上通报剖析监督审查调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专题为党员干部明规矩底线、划纪法“红线”。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平台“清风文县”积极推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国法以及职务违法犯罪等信息,2019年编发原创信息132条,转发各类信息1174条,曝光信息58条,阅读30.1万人45.9万次;精心选取19个典型案例编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警示录》,发放到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手中,警示教育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专项治理为抓手着力保障维护民生民利扎实推进“一卡通”惠农惠民财政资金专项清理针对“四类”整治重点共清理发放资金补贴银行卡、存折7万多张,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08个查处违纪问题23个,党纪政务处分26人,主动交代说清问题受组织处理7人,清退追缴资金36.9万元对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2个,移送问题线索2720个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深化运用扶贫领域“一定二看五查六建”精准监督工作法,创新“民事民监督”工作机制,综合应用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互联网+”监督信息系统受理个人诉求6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6个;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9个,处理15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7人,组织处理73人,移送司法机关1通报典型案例5次12件24人

——以作风建设为契机,持之以恒查纠“四风”问题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契机,持续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着力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省市专项督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彻底以及隐形变异“四风”等问题,告诫约谈10人诫勉谈话18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责令检查通报批评120对违规超标准接待的1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进行诫勉谈话2019年,共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05个、问题线索15条,依规依纪查处问题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3人发出通报12期

——问题整改为切口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和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扎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要求,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先后2次组织召开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组建专门督查监督检查整改情况,督促问题按期有效整改。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12件,初核了结8件,立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101件,办结99件,办结率为98%。其中初核了结78件,立案21件,给予党内警告33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行政降级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党籍1人,政务警告7人,组织处理135人。

——“挖伞破网”为重点着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坚持把扫黑除恶“挖伞破网”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在“清风文县”微信平台开设“挖伞破网”专栏,编发扫黑除恶相关信息163条;发放扫黑除恶“挖伞破网”知识手册500册,发放宣传布袋5000个、宣传页5000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并督促指导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廉政监督员面对面宣传,鼓励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加强与全县各政法机关的衔接沟通,建立健全专项斗争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从司法机关近年来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中主动查找、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共处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查和县扫黑办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3件,办结69件,立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6人

——以纪法衔接为纽带,强化执纪审查执法调查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和处置机制,规范案件管理审理流程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2019年度审查调查工作位列全市前列,全年共受理和处置各类问题线索287件,同比增长13.9%初核285件,同比增长18.3%;信访了结234件,同比增长19.4%;立案82件,同比增长6.5%;给予党政纪处分132人,同比增长28.2%;组织处理245人,同比增长4.7%移送司法机关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92人次,同比增长42.1%。

——以自身建设为根本,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录制的课程光盘和讲义学习为依托,切实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发放讲义资料300余份,刻录光盘21套,实现干部培训全覆盖。先后组织集中学习培训13次,组织参加考试2次,坚持干中学、学中练,学用结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明确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片包抓工作职责,强化对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或其他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违规接触案件对象、涉案人员登记备案和谈话室管理使用等制度,确保审查调查程序合规合法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为全县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同志们凝心聚力、苦干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有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把握不准、重视不够,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不强、主动性不够;对本乡镇、本部门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抓早抓小,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有所欠缺,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执纪监督问责的效率和质量还不够高;乡镇纪委基础薄弱,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低;以案促改方面做得还不够好,以案为鉴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还够不充分。此,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高度重视深刻剖析症结根源,对症下药,认真解决。

二、2020年工作部署

2020年是全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力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以及县委的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目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毫不动摇惩治腐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践行“两个维护”,精准实施政治监督

一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2019年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转化为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气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具体思路、务实举措和有效办法,转化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要及时查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不深入、不深刻,图形式、走过场,喊口号、做样子的反面典型,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开展监督。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全县各级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干部选拔任用、党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不团结,不讲政治、不守规矩、闹无原则纠纷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墙头草”“多面派”问题,坚决清除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重点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防“七个有之”等情况的监督,持续密切关注党员干部日常言行以及微信群、朋友圈,着力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要紧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生活圈、交友圈,突出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建立日常自律廉政档案和廉政日志,督查党员领导干部把主要精神放在谋工作、干事业、抓落实上,坚决杜绝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现象和问题发生。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分析根源、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三要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开展监督。要持续不断紧盯对党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开展监督,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十五届县委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遵从、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言行和表现要严肃查处,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四要聚焦县委巡察全覆盖开展监督。要认真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协助县委落实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县委巡察机构今年要精心组织对32个县直单位、6个乡镇和2个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实现十五届县委巡察全覆盖。要严格落实“一听二核三通报四问责”督办机制,深入开展省委巡视和市委巡视带巡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全力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要研究制定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办法和巡察成果运用办法,将巡察成果运用落实到干部使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环节,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巡察监督、问题整改链条。对巡察工作不重视、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边改边犯、屡查屡犯的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二)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强化压力传导

一要健全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要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要健全完善责任体系,落实压力传导机制,形成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的“四责联动”的责任体系,实现知责、履责、督责、问责的“四责闭合”。对“四责联动”要进一步细化,突出精准履责,强化精准问责,实现领导层、分管层、监督层、落实层四层紧扣。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决策、执行、落实的全过程,把“一岗双责”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构建起明责、知责、尽责、追责的责任体系,做到全面覆盖、权责清晰、执行顺畅、落实高效、上下联动、同时发力。

二要明确靠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和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监督常在、常态,形成自主监督与接受专责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各单位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统筹安排、双管齐下。

三要精准落实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高质量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发出纪检建议或监察建议,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对同级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有效方式方法,提高同级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要通过走访调研、明察暗访,靶向基层、一线了解,拓宽监督渠道。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派驻单位的监督,通过参加(党委)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会议、接待来访、一线调查开展监督,确保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的原则,为党委(党组)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要严格按照县委和县纪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实际,谋划、部署并落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对因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出现不能有效整治“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既要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

(三)围绕权力规范运行,不断提高治理效能

一要促进优化职权配置。全县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编制权责清单,明晰各个内设机构、各个岗位的职责职权,做到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顺畅,确保责任到人、权责明确。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的部门,要制定权力清单、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划清权力边界推动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前哨”“探头”作用,紧盯机构改革后职能部门的职责职权落实、配置是否到位,放管服改革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及时承接,是否存在权责不清、职责不明、职能悬空等问题,切实强化派驻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组织等有关部门,及时对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职能调整以及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形成科学决策、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要推动落实权力公开。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及时公开《条例》规定的各类事项,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依规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推进执法司法、行政审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便民服务、村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和谐,以公开保廉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杜绝暗箱作等行为,对应公开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到位、不准确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要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目前一些部门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规范、不到位,以及少数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党员、干部,不敢、不想、不愿接受监督等问题,对各部门单位权力运行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对信访举报、监督执纪、巡视巡察、群众舆论等反映权力运行不规范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马上提醒,该批评的及时批评,该阻止的立即阻止,该整治的迅速整治,坚决查纠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压着不办、顶着不干,故意拖延、吃拿卡要等问题。要管住“小微权力”,督促乡、村两级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面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及时发现并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围绕制度有效落实,强化监督保障执行

一要严格执行好各项制度。从巡视巡察、督查检查、明察暗访等掌握情况看,一些单位的很多制度没有严肃认真执行,甚至仅仅是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一些党员干部对制度熟视无睹、置之不理,完全按个人喜好、主观意愿办事,导致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易发、多发,严重影响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对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制度意识,认真检视本单位在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纠正偏差。

二要全力保障好制度执行。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各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熟悉了解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各部门单位内部请销假、考勤、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全县党员、干部要把推动制度执行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要督促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要求其他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动形成人人按制度办事、事事按制度办理的行动自觉。

三要坚决维护好制度权威。要针对巡视巡察、督查检查、明察暗访等发现的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首先要开展对党内法规及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问责追究、纪律处分等措施,让违反制度者付出代价,着力维护制度权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漠视制度、对制度缺乏敬畏、不按制度行事等问题;严肃查处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的问题;严肃查处不遵守制度、逃避制度监管的问题;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围绕推进脱贫攻坚,深化扶贫领域治理

一要深化治理影响决战脱贫攻坚突出问题。今年是全县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年,也是三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最后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克服厌战情绪、松劲心态,坚决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要深化运用“一定二看五查六建”精准监督法、“廉政监督员+互联网”和“民事民监督”监督模式,紧盯挂牌督战,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实施,紧盯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等重点领域,紧盯关注“3+1”后续清零、“5+1”巩固提升行动,紧盯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和拆危治乱等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要紧紧围绕《文县纪检监察机关脱贫攻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监督整改的28个突出问题,监督各责任单位时间到天、责任到人、挂牌作战,扫除整改工作中遗留问题,确保6月底前该清零的问题清零、该长期坚持的取得明显成效要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严查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确保全县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二要深化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推进人防、教育、食药、医疗、科技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问题线索发现查处力度。要盯住民生重点领域,巩固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集中整治就业、住房、生态环境保护、河湖治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脱贫统计等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查处背后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问题。要继续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全面开展惠农惠民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惠民惠农资金使用不规范、拨付不及时、截留挪用等问题,不断完善惠民资金监督管理机制。要用好用活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督促行业部门录入扶贫民生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及时处理异常数据,积极处置投诉举报,每月及时更新,全面监督和查处政策落实不力、资金跑冒滴漏等问题。要继续认真做好“一卡通”清理“后半篇文章”,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一卡通”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要深化治理阻碍项目建设进程各类问题。从查办案件看,阻碍项目建设的因素中或多或少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的身影,既影响项目顺利实施,又造成恶劣影响。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审批、立项、招投标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为重大项目建设扫清障碍。要监督相关单位全面落实“绿色通道”“限时办结”等审批制度,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要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属地乡镇和司法执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单位全力配合,对全县项目建设环境进行集中整治,保障重大项目按时落地见效。特别是县执法司法机关要坚决查处组织、策划、煽动群众闹事,肆意围攻、殴打、扣押施工人员,哄抢、盗窃、破坏项目建设设施设备,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行参运工程物料,利用宗族等势力组织群众越级上访等违法行为,严打各类影响项目建设的歪风邪气。特别要深挖细查背后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暗箱操作、纵容教唆,涉黑涉恶、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六)围绕巩固反腐成果,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一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摒弃过关思想,继续用好“五查五建”工作机制,确保三年为期目标顺利实现。要加强与政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清零”行动,6月底前四类问题线索全部清零,包括久拖不决、重大疑难复杂,同一事件、同一对象被多层、多头举报,已查结但挖得不深、查得不透,已查结仍举报不断的问题线索。要深入开展黑恶案件“过筛”行动,对公安机关已经打掉的黑恶案件,正在侦办、尚未挖出“保护伞”的案件,要逐一“过筛”,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助长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要集中开展行业乱象“挖伞”行动,扎实开展行业“治乱”,及时跟进项目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市场流通、娱乐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深挖彻查黑恶问题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强化衔接配合,完善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机制,推动“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和提级管辖、交叉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二要不断提升案件查办效率和质量。要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完善审查调查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调配、统一考评的工作机制,实现审查调查工作全县“一盘棋”。要综合分析问题线索的性质和内容,根据紧迫性、重要性和可查性合理确定处置方式,加快核实调查速度,增强处置精准度。要做深做细做实初核工作,发现可疑点、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灵活有效运用措施,尽快查清主要问题,固定确凿证据,提高初核成案、立案率。要完善疑难案件会商、征求意见和审理提前介入等机制,集思广益及早解决存在问题;要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要完善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邀请审判机关会商协调等机制,全力做好调查取证和相关资料的合规合法性审查,确保移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要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一体抓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安全,保证审查对象、涉案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

三要扎实推进以案促改扩大震慑效应。要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多发、频发乡镇和行业部门进行重点剖析,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推动案发单位从政治上深刻剖析原因,从行动上深化内部整改,从制度上完善行业领域系统治理,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要通过深刻剖析发现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金融信贷等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提出有针对性的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并要坚持“谁核查、谁负责”“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形成办案机构牵头督促案发单位具体负责严格落实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切实改变一些单位对建议不重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着力维护建议的纪法权威要通过召开约谈会、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编纂警示录等方式,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知耻知止氛围。要严格按照受处分人员回访制度,严肃认真抓好回访工作,及时掌握受处分人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反躬自省、改正错误,重树干事创业信心。

(七)围绕树立新风正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一要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各级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图形式走过场、简单化一刀切、把想法当做法、把说了当干了、把发文当完成等问题;重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精神不振、懒政怠政,层层向下“甩锅”,不担当、不作为,随意决策乱作为,欺上瞒下假作为等问题;重点整治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工作上消极应付、得过且过、不推不动、推也不动、不愿放权、任性用权等问题;重点整治制定措施、落实工作凭空想象、主观臆造、闭门造车、脱离实际文件会议过多过滥、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等问题。对问题集中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或专项巡察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问责,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问责倒逼各级干部纪律、工作作风持续稳定好转。

二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针对近年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问题有所抬头的实际,要在全县组织展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问题专项行动,通过全媒体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倡议书等手段,营造良好的民风民俗。要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为重点的财务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严查公款送礼宴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滥发津补贴等问题;严查党员、干部违规收送、占用、经营“特殊资源”的问题;严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下属吃请和收受礼物礼金、发送微信红包、通过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收礼、送礼等问题,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

    三要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坚持指标与治本、纠歪风和树新风并举,强化源头治理,发挥制度规范作用。要督促财政、发改、人社、国资、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项目、薪酬等管理制度,细化公务接待、经费报销、福利发放等规定,列明正面、负面清单,解决界限不清、标准不明等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不断强化干部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人和事,形成强有力震慑,倒逼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

(八)围绕加强自身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一要牢筑初心使命,站稳政治立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带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不断砥砺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品格,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要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坚持做到自我检视经常化、革新常态化、能力专业化、工作精准化,始终保持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要增强能力本领,提升履职水平。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考验更,必须下更大气力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要制定培训计划,进一步深化全员培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要加强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打造专业化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把全过程请示报告与上级纪委监委和委的全过程领导指导统一起来。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和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持续防治“灯下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助力全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开拓进取,奋力开创文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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