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坊镇上柳元村村干部违规评定冬春生活困难户和挪用冬春生活救助金的问题。石坊镇上柳元村村干部在社会保障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有失公平,把财政供养人员家属和村干部近亲属评为冬春生活困难户,挪用8户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8500元,用于村务开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23日,中共文县石坊镇委员会分别给予上柳元村党支部书记刘国安、村委会主任刘小全、村文书蔡树平党内警告处分。
2.桥头镇正科级干部李正德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惠民惠农资金的问题。桥头镇政府正科级干部李正德在担任文县桥头镇桂花村包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村民五保资金,截留丧葬补助金,套取惠农资金共32529.80元。违纪资金已上缴。原民政局干部王举奎,在办理五保证时审核把关不严,违反了工作纪律。2020年9月1日,县纪委对王举奎进行诫勉谈话。2020年9月7日,县纪委给予李正德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监委给予撤职处分,由四级调研员降为一级主任科员。李正德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尚德镇尚德村三社社长刘小平用子女名义冒名顶替领取惠农资金的问题。2009年至2019年期间,文县尚德镇尚德村三社社长刘小平用子女名义冒名顶替其他村民领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公益林木生态效益补、草原补偿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各类惠农资金共计1252.95元,资金一直在子女一折通上,2019年刘小平将一折通归还给当事人儿子。2020年9月23日,中共文县尚德镇委员会给予刘小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陇ICP备09003385号-2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