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梁新军同志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将全村2014、2015年低保资金用于解决修路占地补偿问题,违规将杨家堡社按平分保、拼户保的方式评议并上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梁新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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