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文县桥头镇四级调研员李正德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正德利用职务之便,在担任包村干部期间,骗取各类惠农资金共计三万余元,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鉴于李正德能够如实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且态度较端正,配合比较积极,能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检讨比较深刻,并主动全额上交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诚恳,可予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正德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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