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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和进驻

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公告

来源:中共文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8-26 23:14

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县委组建四个巡察组将于2019年8月下旬至11月下旬,对20个县直单位、4个乡镇、8个行政村进行巡察。现将开展巡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人防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中寨镇,延伸巡察县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中寨镇的武上村和通屯沟村;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医保局、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碧口镇,延伸巡察中寨卫生院和尚德卫生院、碧口镇的白果村和何家湾村;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和城关镇,延伸巡察县文化馆和阴平书画院、城关镇的白衣坝村和后山村;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文县分局、县移民安置局和桥头镇,延伸巡察县劳务移民局和社会保险局、桥头镇的桥头村和大成家村。

二、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脱贫攻坚工作等方面,发现问题、促进发展,查找政治偏差,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主要内容包括: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围绕在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选人用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整治“四风”和不担当不作为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围绕扶贫领域脱贫攻坚,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扶贫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八)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九)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检查人防、医疗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十)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对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

三、反映渠道

在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受网络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报信箱设置地点:政府大门口、纪委监委门口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县委巡察办623办公室(接访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举报电话:0939-552159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四)电子邮箱:Zgwxwxcb@126.com

(五)通信地址:中共文县委巡察办(县委六楼)转县委第××巡察组收(邮政编码:746400);

(六)接受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时限为:2019年8月下旬日至11月下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信访或有关部门反映。

                    中共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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