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下午,武都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李斌带领大队职工李平均、龙顺杰等人前往个体户何某平店铺检查是否符合经营农药的相关要求。检查完毕后,李斌、李平均、龙顺杰应何某平邀请去姚寨农家乐用餐,期间,李平均酒后因琐事与他人发生打架。李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李平均、龙顺杰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上班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15日,武都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对龙顺杰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2020年8月,武都区监委给予李平均政务警告处分;2020年9月,武都区纪委给予李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武都区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 陇ICP备09003385号-2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