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9月18日至10月8日对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巡察,3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情况
2.关于对乡镇(街道)食药所对食品生产、流通监管不到位。(2019年8月12日区人大调研组对东江、城关、钟楼滩、江南、安化等地的豆腐加工坊进行督查调研发现豆腐加工坊普遍存在着环境卫生差、“三防”(防鼠、防蝇、防尘)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对全区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年度考核,我局对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对区人大调研发现的全区豆腐加工坊普遍存在着环境卫生差、“三防”(防鼠、防蝇、防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步进行了核查,确保了区人大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二是3月份由分管副局长袁武负责,召开“豆腐作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推进会”,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使豆腐加工坊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切实整改。
3.关于对酒类问题监管有差距。2018年3月26日在上黄家坝社区出租屋内查处的造假酒黑窝点、6月28日在三河镇查处的假酒黑窝点、2019年9月10日在钟楼滩查处的销售假酒案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今年“3.15”期间对去年查处的假酒和其他假冒伪劣商品在马街垃圾填埋场集中销毁,同时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教育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广大社会群众识假、辨假不卖假酒,截断假劣商品的流通渠道。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各食药监所、工商所加强对辖区市场商品的日常巡查检查,对于发现的生产或经营假酒行为或苗头线索追根溯源,做到早发现、早查处,严防辖区制售假酒窝点问题发生。
4.关于对食品安全问题处罚不到位。2019年至今,共受理食品安全案件70件,立案52件,责令整改17件,罚没款10.09万元,责令整改多,进行处罚少,处罚较重的皇城老味火锅店、鑫霞综合超市等案件也就是一万元,处罚没有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区食品稽查局牵头,政策法规股配合,对2019年已查办的70件食品案件重新进行了复核审查,未发现处罚失当问题。二是区食品稽查局以此为戒,在今后的食品案件办理中,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办食品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到位。对处罚不到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办“人情案”“关系案”及失职渎职问题,一经发现和查处,将从严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5.关于对药品安全问题处罚不到位。2019年至今共立案办理药品安全案件14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38份,罚没款2.92万元,区第二人民医院的“龙胆”片处罚676元、佛崖镇卫生院的“冰片”处罚1040元、任双花诊所的“苗泰藿香正气水”处罚96元等,没有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落实,存在整改多、处罚少的情况。市场监管领域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区药品稽查局牵头,政策法规股配合,对2019年已立案查办的14件药品案件重新进行了复核审查,未发现处罚失当问题。二是区食品稽查局以此为戒,在今后的药品案件办理中,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办药品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到位。对处罚不到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办“人情案”“关系案”及失职渎职问题,一经发现和查处,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关于对窗口服务群众满意度不高。行政服务中心网络运行不畅,个别窗口服务人员业务不熟练,影响群众办事时限,造成个别群众对窗口服务不满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为民服务意识的教育。二是由分管副局长郝磊负责,政策法规股人员参与,对服务窗口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最多跑一次”和“四办”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不定期督察和检查,提升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及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升了群众对我局窗口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三是针对网络运行不畅问题,我局会同区政务服务中心及时与省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沟通联系,改进网络运行状况,确保了网络畅通。通过整改,今年三月,我局窗口被区政务服务中心评为“2019年度政务大厅优秀窗口”, 我局窗口工作人员怀红莉、李富霞二同志被评为“优秀工作人员”,受到了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表彰。
7.关于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安全隐患日常排查监管不到位。2019年3月15日至4月10日对全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发现洛塘辖区麻柳学校、石门九年制学校、陇南轨道学校、东江仁德国学幼儿园等17所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环境卫生差、三防设施不到位使用散装油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分管副局长袁武负责,组织餐饮股、食品生产流通股、相关乡镇食药监所人员对麻柳等17所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的环境卫生差、三防设施不到位使用散装油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专项检查,确保了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到位。二是由分管副局长袁武负责,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对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进行了督查和指导,督促其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三是4月3日和4月10日,分别召开了区食安委成员第一次会议和区食安委成员第二次会议,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今年全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签订了《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确保了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
8.关于对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安全监管有差距。陇南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通报中指出全区目前仍有隐患设备55台,区市场监管局现场安全检查发现中铁二分局起重设备、陇南丰远燃气有限公司等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由分管副局长赵岩宏负责,组织我局危化品和特种设备监管执法人员对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通报所指我区55台隐患设备和我局检查发现的中铁二分局起重设备、陇南丰远燃气有限公司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从2019年后半年开始,深入实地进行隐患问题的整改核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设施、设备,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工停产,及时整改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及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直至安全隐患全部消除为止。通过整改,目前,陇南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通报中指出的我区55台隐患设备及我局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中铁二分局起重设备、陇南丰远燃气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9.关于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超天数请假情况。单位职工宗小娟有事请假10天,没有按要求到区人社局请假,单位对其直接准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对《武都区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进行学习,明确了给之职工准假的职责权限。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对本单位《请销假及考勤制度进》进行了修改完善,今后单位主要领导对职工准假做到不越权,严格执行《武都区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规定,做到科级以上干部5天以上的请假由区委组织部批准、一般工作人员7天以上的请假由区人社局批准。
10.关于对“红脸、出汗”常态化管理不到位。对个别出现迟到、早退情况没有及时进行提醒约谈,未做到抓早、抓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了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二是对单位《请销假和考勤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增加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工作人员发生迟到、早退情况进行约谈的规定。三是抓早抓小,由分管纪检监察的局领导负责,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检查等方式方法,对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监督,对迟到早退和其他违反工作制度人员,及时对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的股室负责人进行提醒和约谈,严肃批评,责令其及时改正。
11.关于对在“餐饮油烟污染”、“煤质管控”等的监管上存在着怕担责的畏难情绪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与局属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市场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餐饮油烟污染”、“煤质管控”等各项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局属单位的职责,分解到局属相关单位,靠实了责任,杜绝了推诿扯皮问题发生。二是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三是贯彻落实了《甘肃省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干部职工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框架下,大胆干事,放手工作,允许他们“犯错”纠错,局党组为他们撑腰鼓劲,打消了干部职工干工作怕“犯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
12.关于对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以汇报工作为主、存在问题大同小异、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意见,查找问题不深不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2019年4月12日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存在的班子成员没有开展相互批评、查找问题不深问题,3月20日由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指出了问题,提出了要求,以此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主责的规定。今后班子民生生活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工作,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要经班子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审核把关,对查找问题不到位、不深刻的,要求其重新撰写,直到符合实际为止。开展批评要开门见山,只说问题不讲成绩,达到“红脸出汗”。使民主生活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3.关于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对如何将十九大精神与自己本职工作相结合也说不上,在学懂弄通、贯彻落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具体要义的掌握和理解。二是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如何与自己本职工作相结合有了理解和认识。三是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方针,结合实际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并引导党员干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市场监管工作指引,强化了市场监管整体效能。
14.关于对市场监管重要指示学习不扎实。对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等重要指示学习不到位,没有结合市场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际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采取重点工作推进会的方式,4月份组织局属单位负责人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等重要指示重新学习,加深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掌握和理解。二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区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经济检查大队的体制改革工作已在实施当中。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
15.关于对食品领域日常监管不到位。区人大在今年8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春熙茶楼、九慕茶楼、新聪食府,陇南市市场监管局抽检的皇城老味火锅店、区市场监管局抽检的鑫霞综合超市、邮政超市莲湖店、望乡缘东江湘菜馆等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采取现场检查培训的方式,已对部分食药监所、食品经营单位的快检室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快检业务技术培训。二是与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已签订了《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食药监所工作的督查和检查,落实食药监所对辖区食品安全的属地监管责任。三是对反馈的春熙茶楼、九慕茶楼、皇城老味火锅店、鑫霞综合超市、邮政超市莲湖店、望乡缘东江湘菜馆等不同程度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已整改到位。
16.关于对药品安全监管有差距。上级药品抽检中发现各个大医院、基层卫生院、民营医院、医药超市等不同程度存在药品安全问题。抽检中发现的区第二人民医院的“龙胆”片、佛崖镇卫生院的“冰片”、区第一人民医院的“甘草”片、任双花诊所的“苗泰藿香正气水”等存在劣药问题,陇南明度城医药销售公司、天和医药等存在无证销售医疗器械问题。执法检查中发现过期化妆品145瓶、三无化妆品45瓶、标识不规范化妆品11瓶及假化妆品胶原燕窝娇嫩面膜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发放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方面的宣传资料,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意识。二是对存在问题的区第二人民医院、基层各卫生院、任双花诊所等单位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回访检查,经查,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各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对各自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抽检工作,严查假冒伪劣商品,发现质量问题,立案查处,并依法从严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17.关于对单位没有对审批监管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进行梳理查找、完善规程、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了2020年市场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全局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区市场监管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区市场监管局责任清单》《区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区市场监管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和《区市场监管局权力运行流程图》(简称“三清单一表一图”),通过“三清单一表一图”,对全局廉政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管控。抓好“三清单一表一图”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18.关于对在开展的扫黑除恶、投资类公司监管、较大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处置等工作中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勇气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与局属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市场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各项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局属单位的职责,分解到局属相关单位,靠实了责任,杜绝了推诿扯皮问题发生。二是由局班子成员负责,加强了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工作,使各项工作做到安排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落实到位。三是持续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攻坚克难和敢于担当精神。四是贯彻落实《甘肃省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解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19.关于对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次数较少。部分集中学习有学而未议,大多数只有主要负责同志的发言和安排具体工作,没有充分交流学习心得,有时以业务会议代替党建理论学习,明显的重业务,轻党建。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割裂开来,形成两张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不与其他业务工作混开,1-6月局党组已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议5次。二是提高了班子成员抓党建就是促进工作的思想,局党组把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到《市场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杜绝了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三是转变学习方式方法,重点抓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按照制定的2020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同时要求不以业务学习代替政治理论的学习,集体学习后,要开展学习讨论,与会人员要谈认识、谈想法,交流心得,杜绝只学习不开展讨论交流和只有主要负责人发言,其他与会人员不交流发言问题的再次发生。
20.关于对个别谈话过程只有表扬领导干部,对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避而不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3月份各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就党员干部要对党讲真话、讲实话和敢于对领导干部提意见、提问题,敢于对不良行为和错误倾向“亮剑”进行了教育。二是通过教育,提升了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在此次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过程中,许多同志对班子成员提出了各类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全局营造讲真话、讲实话和敢于对领导干部提意见、提问题,敢于对不良行为和错误倾向“亮剑”的良好政治生态,促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1.关于对阵地建设不够标准、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不高。城关、东关、钟楼滩工商所党支部没有规范的党员活动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总支按照党支部阵地建设要求,根据城关、东关、钟楼滩三个工商现办公场所情况,分别对三个工商所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的布置进行了设计和规划,各项制度、图表已完成制作,并按照规划和设计上墙。城关、东关、钟楼滩三个工商党支部完善各类软件资料,现三个工商党支部已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党员活动阵地。
22.关于对开展网络巡查不到位。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和技术设施所限,“互联网+监管”业务开展不到位,不能及时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给相关业务股室配备了与开展网络监管业务相适应的电脑设施、打印机,保障了其必要的工作设施。4月10日我局举办了网络交易监管和服务系统上线运行培训会,基层各工商所、乡镇街道食药监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制定了本单位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所开展网上巡查76次。三是与区金融办、文广新局三部门联合,开展了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对我区内市场主体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的链接进行了逐一核查。四是5月29日召开了由区直相关部门参加的2020年全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及工作推进会,会上专门对“互联网+监管”工作进行了强调和安排。
23.关于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原工商局基本账户存在2000年以前职工借款6.5万元至今未归、大额提取备用金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原《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增加了对职工借款、备用金提取管理的相关条款,从制度上杜绝职工违规借款长期不还和单位大额提取备用金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2000年以前职工借款共6.5万元,现职工借款已全部收回。
24.关于对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目前机关党支部在册党员77名,包括11名离退休党员,超出了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名之内的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整改措施:一是动员12名离退休党员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组织。二是对工作关系已调至其他单位的2名党员,督促其尽快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其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三是对涉及机构改革,上级明确其人员机构合并市市场监管局的区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及经检大队中的14名党员,随机构改革的进展,及时将其党组织关系转至新机构党组织。阶段性成效:一是做了部分离退休党员的思想和动员工作。二是工作关系已调至其他单位的2名党员,已将本人党组织关系转至其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三是区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及经检大队7月底机构和人员上划完毕,其三个机构所属的14名党员的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出。目前,局机关党支部在册党员61名。
25.关于对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审计中指出的莲湖广场拆迁安置后应安置原区工商局近1100平米办公用房的国有资产,未能及时收回,长期挂账的问题至今未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由副局长高云任组长,办公室、财务股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莲湖广场拆迁安置国有资产清收领导小组”,专项负责该项工作。二是由副局长高云牵头,主动与原区“莲湖广场拆迁安置办公室”(现区住建局)负责人和名人公司负责人联系,进行座谈,使该问题得到尽快解决。阶段性成效:经我局与开发商、莲湖广场拆迁安置办(住建局)多次联系、沟通,三方达成共识,决定由开发商、安置办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开发商、安置办核算数据相符并经我局确认后即可办理安置手续,解决问题。目前各自的会计核算和相互核算工作正在进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沟通、协调和处理后续相关问题,确保尽快办理房产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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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市场监管局党组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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