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春明在驻村期间,2020年4月22日、26日钉钉打卡记录与考勤簿不一致,签到簿有涂改痕迹,2020年5月,盖春明不在岗12天,钉钉打卡与考勤签到不一致,不在岗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市级脱贫攻坚问题检视清零行动督查组督查中,盖春明对督查组提问的脱贫攻坚政策掌握不熟悉。6月17日被省委组织部反馈,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22日,中共礼县纪委给予盖春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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