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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纪委监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检举揭发的通告

来源:礼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28 11:13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挖伞破网”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根除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黑恶势力毒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县纪委监委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检举揭发。
    一、举报内容和范围
(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直接参与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
(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线索,包括为黑恶势力分子站台助威、开脱说情、提供支持等。
(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线索,包括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等问题线索。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等问题线索。
(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等问题线索。
(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问题线索。
(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线索。
(八)相关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
    二、检举揭发的方式
举报电话:礼县纪委监委扫黑办4421406
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4428944
礼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4494397
邮件举报:lnlxjjw@126.com
邮寄地址:礼县城关镇大西街52号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接访地址: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县委统办楼401)
来访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举报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对实名举报优先处理,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县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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