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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中共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礼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4-08 09:17
    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进一步纠治干部纪律作风,决战决胜全县脱贫攻坚。现将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予以通报。
    1.盐官镇套边村村委会主任马刚强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2013年5月,马刚强违规将盐官镇套边村27平米集体土地以1000元价钱卖给其弟马某用于宅基地建设。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马刚强在主持套边村工作期间,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支出村自有累计资金32777.90元,用于沙化村道、村道安装太阳能路灯等。经礼县纪委2020年1月14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刚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固城镇固城村村委会主任杨赵真违规领取救助金的问题。2016年1月,时任固城村文书的杨赵真,未经评议将自己申报为冬春困难救助户,违规领取困难救助资金2700元(已追缴)。经2020年3月19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杨赵真进行诫勉谈话。
    3.永兴镇峡口村党支部书记刘建体违规决策造成集体土地流失的问题。2009年,西和县长道镇高渭村实施异地搬迁项目,需占用礼县永兴镇峡口村土地,峡口村村组干部经与高渭村村干部商议并征得峡口村村民口头同意后,高渭村易地搬迁项目以每亩2万元补偿标准占用峡口村33户村民土地共计14.35亩,造成峡口村集体土地流失,刘建体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经县纪委2020年3月2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建体党内警告处分。
    4.固城镇草滩村帮扶干部张海石等人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3月,礼县固城镇草滩村帮扶责任人张海石在完善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工作过程中,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入户摸底不扎实,工作不认真,致使“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填写不规范;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苏东光、包村干部刘强、原帮扶队长李强、草滩村党支部书记李福田、村委会主任贾中西审核把关不严格,包片领导杨建军监管不到位,对精准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分别苏东光、刘强、李强、李福田、贾中西予以诫勉谈话;对杨建军予以谈话提醒;经礼县监委2020年3月19日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海石警告处分。
    5.龙林镇潘坪村驻村帮扶干部王喜等人履职不力的问题。2018年3月,礼县龙林镇潘坪村驻村帮扶队王喜、魏青录在完善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工作过程中,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入户摸底不扎实,工作粗糙不认真,致“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填写不规范;包村干部王贺、潘玉芳及村党支部书记潘斌、村委会主任潘永发审核把关不严格,包片领导赵向育监管不到位,对精准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经2019年12月6日礼县纪委常委会议、礼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潘坪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魏青录,包村干部王贺、潘玉芳,村党支部书记潘斌和村委会主任潘永发予以诫勉谈话;对潘坪村包村领导赵向育予以谈话提醒;经礼县监委2020年3月19日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喜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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