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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礼县崖城镇苟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岳够拜被开除党籍

来源:礼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1-03 21:03

    日前,礼县崖城镇苟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岳够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2003年4月,在礼县崖城镇(原崖城乡)苟山村开展的退耕还林工作中,岳够拜与苟山村时任村委会主任岳玉娃、时任村文书田立夏在配合原崖城乡林业站工作人员郭金祯(已死亡)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时,三人共同商议,在征得郭金祯同意后,虚列退耕还林面积6亩,2003年至2018年共套取补助款17040元,岳够拜领取其中5680元(已追缴)自用。岳够拜又以贴补村务开支名义,在征得郭金祯同意后,私自在虚假姓名“苟懂河”名下虚列了12亩退耕还林面积,2003年至2018年共套取补助款34080元(已追缴),全部由岳够拜领取自用。
    岳够拜身为中共党员,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缺失,目无法纪,利用职务之便,虚列退耕还林面积,套取补助资金,涉嫌贪污犯罪,其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礼县纪委2019年12月16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岳够拜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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