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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礼县固城镇小麦村党支部书记杨再玉被开除党籍

来源:中共礼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1-01-20 14:15

    

    日前,礼县纪委监委对礼县固城镇小麦村党支部书记杨再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再玉担任固城镇小麦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自己申报为困难生活临时救助对象,领取救济金、冬春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金;违反群众纪律,在小麦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过程中和低保动态管理时,优亲厚友;在小麦村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违规向异地搬迁户收取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在五保户申报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申报五保供养;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1440元,套取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12252元;将整村推进增收项目中扶持贫困户10头良种牛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57031.13元挪用至本人银行账户。

杨再玉身为中共党员,农村基层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缺失,目无法纪,胆大妄为,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一百三十九条及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百零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经礼县纪委2020年7月21日常委会议研究,礼县委和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审批,决定给予杨再玉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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