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中药材开发办公室主任赵卫东、副主任韩旭套取项目经费用于单位租车费和公款吃喝的问题。2016年,礼县中药材开发办公室在实施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过程中,赵卫东和韩旭私下商议,以虚假列支等方式违规套取项目资金1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租车费和公款吃喝等支出。韩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礼县纪委给予韩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赵卫东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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