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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五届礼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整改情况

来源:礼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1 14:45

    中共十五届礼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从2020年11月24日启动至2021年2月10日结束,分别对县委办、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办、县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直属机关工委、龙池湾战役纪念馆、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县编办、县机要保密局、县史志办、县科协、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19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本轮巡察共抽调干部20人,成立4个巡察组,2020年11月24日,礼县委召开第七轮常规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19个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巡察组全体人员、被巡察党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巡察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2021年4月1日,礼县委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4个巡察组巡察工作汇报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别提出了意见建议;会后又召开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第七轮常规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根据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的意见建议制定第七轮常规巡察反馈方案,反馈拟定于2021年4月2日至4月8日,坚持“双反馈”“双签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办相关人员参加反馈制度,坚持党政分管(联系)领导、主管部门或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督促落实机制,4个巡察组按照时间规定,向19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完成问题反馈;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点名道姓,见人见事,不遮不掩,让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确保被巡察党组织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的审核以县纪检监察机关为主,县组织部门和县委巡察办协同配合,协调督促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组织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制度机制,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压紧压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成立了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手、落实不到位不放手,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根据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全面整改整改方案已在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情况报告3个月内以党内正式文件完成上报;次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98条,移交问题线索10条;于2021年8月底全部落实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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