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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要求、8条措施,陇南市纪委监委开展第二轮疫情防控督查
来源:清风陇南
发布时间:2022-07-21 10:48:45

 7月19日,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视频会议召开以后,市纪委监委立即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查组工作,根据省、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照督查组工作职责,提出4项具体要求,制定8条督查措施。

 做好疫情防控督查4项要求
    迅速启动第二轮督查。继续由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人员组成督查组,迅速启动全域督查,深入各县区、各单位、各群团组织、各卡口、各重点场所,实现督查全覆盖。
    落实一日一报告制度。对第一轮督查情况进行汇总,特别要梳理出问题,及时向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报告;对第二轮督查工作要一日一报告,各督查组于每日下午4点前报告当日督查情况,下午6点前将督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向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市门到家门关口把的不严不紧、网格管理服务不实不细、医院防控措施落实不严格、社会面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
    严肃追责问责。对“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县区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市纪委监委联系县区的领导同样要承担责任,一并追究监督责任。

 开展疫情防控督查8条措施
    督查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对照张柯兵同志7月19日在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的4条问题和5条工作要求,逐项开展督查,督查各级各单位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督查“1办17组”工作运行情况。对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流调溯源组、核酸检测组、集中隔离点管控组、农村及社区防控组、交通检疫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市场监管组、医疗物资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经费保障组、宣传及舆情应对组、社会稳控组、外事组、大数据保障组的工作运行情况逐组进行督查。
    督查“四方责任”落实。督查县区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卫健、交通、市场监管等单位的部门责任,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单位责任,个人及家庭的自身防护责任。
    扭住外防输入开展督查。重点督查高速路口、国省市干线入口等重要关口,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点对点”转运措施,实行闭环管理;督促严格落实“落地查”“分类采”“分类管”措施,坚决防止传播扩散。
    督查社会面管控。督查车站、机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景区、影院、餐饮、娱乐场所、校园等重点区域,是否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督查人、物、环 境同防要求落实。督查冷链物流行业、蔬菜供给等防控措施落实,做到从仓库到市场、销售到消费、物流车到快递员、配送到门店的全流程全过程消毒、核酸检测、追溯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是否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盯住村、社区、小区、楼院、单位开展督查。督查扫码、登记、测体温、查验核酸检测报告等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到位。村、社区、小区对外来人员是否登记,是否第一时间做好上门服务、提醒、监督工作。
    督查县区的保障能力。县区核酸检测采样人员、检测人员、检测设备和试剂是否备齐备足,对划定的高风险区域是否在24小时内全部完成检测,6小时内是否能出检测结果。是否按照不低于60间/万人的要求配备隔离房间,配备的隔离房间是否达到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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