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预决算

预决算

中共陇南市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来源:陇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1 20:44

中共陇南市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市纪委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监察工作两种职能,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依纪依法履职情况。主要职责如下: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3.协助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等。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2019年,市纪委监委共设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党风室、案管室、信访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等15个内设机构。另外,市纪委第一至第六派驻纪检组人员及办公经费由市纪委机关统一承担。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下属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2646.7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16.77万元,增长18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招考录用人员及预算项目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6.7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2646.7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16.77万元,增长18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招考录用人员及预算项目经费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6.1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6.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预算基本支出为989.6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19.67万元,增长47.71%,增长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长。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65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97.1万元,增长53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工程类项目预算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3个: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费、落实八项规定、办案经费100万元;案件查办经费130万元;市纪委监委信息化办案保障系统经费200万元。

其他项目经费2个: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项目资金842万元;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日常运行维护经费385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4.48万元,预计接待45批次140人次,比2018年预算增加1.33万元,增长42.22%。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培训费5.52万元,预计培训10批次,1500人次,比2018年预算增加1.73万元,增加45.65%。主要原因是根据《甘肃省财政厅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培训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行[2017]43号)文件规定,市直机关培训费及师资费等标准提高。

(五)会议费1.7万元,预计召开二类会议3批次,750人次,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223.11万元,比2018年预算162.03万元增加61.07万元,增加37.69%。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人员及招考录用人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90万元,电脑30万元,复印机9万元,其他办公设备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34.2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10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价值178.8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

(四)项目评审情况

2018年本单位接受评审项目0个,分别为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项目3个,具体情况如下: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费、落实八项规定、办案经费项目

2.案件查办经费项目

3.纪检巡察经费项目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XXX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XXX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陇南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陇ICP备09003385号-2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