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其他公开信息

其他公开信息

中共陇南市纪委监委机关委员会关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陇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20 16:54

机关党委下属各支部: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已经市纪委常委会和机关党委会议研究通过,请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具体分工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机关党委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书记魏朝晖同志,在市纪委常委会集体领导下,全面主持机关党委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机关党委政治建设作用。负责召集党委会和党员大会,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纪委常委会的决策决议,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全面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检查督促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落实,按时向党委会、党员大会和市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4.与机关各支部、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6.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委下属各党支部建设和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加强对群团组织和统一战线的领导。
    7.完成市委机关工委、市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书记李世忠同志,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做好机关党委各项工作。主要职责:
    1.协助机关党委书记落实党建职责,做好机关党委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计划和方案建议。
    2.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检查机关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执行情况,督促各党支部执行机关党委的决议。
    3.做好机关党建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负责党员的来信来访,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钱瑜同志,担任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经常了解机关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充分发挥好统战对象的作用。
    2.经常与机关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3.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定期向机关党委报告统战工作的情况。
    4.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何留同志,担任纪检委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责:
    1.经常了解机关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计划和加强党纪、端正党风的有效措施。
    2.检查机关各党支部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受理群众信访和转呈党员申诉,维护党员群众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他们的切身利益。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向机关党委和市委机关工委如实汇报相关情况。
    5.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尚悦春同志,担任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主要职责:
    1.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的建议。
    2.了解掌握机关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组织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支部的组织生活。
    3.了解掌握机关各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协助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4.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掌握他们接受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的具体表现,提出发展意见。
    5.组织开展机关党委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6.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张中生同志,担任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
    1.提出宣传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的建议。
    2.负责市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党委理论学习的组织筹备工作。
    3.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市委机关工委指示和市纪委常委会决议,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围绕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
    4.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指导各党支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最新成果,开展党课教育。
    5.深刻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督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6.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高爱军同志,担任安全保密委员,负责安全保密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认真贯彻执行市纪委常委会关于安全保密工作的指示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安全保密工作。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安全保密事故的发生,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组织开展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了解掌握机关各党支部的安全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
    4.协助做好党员安全保密违纪的调查审理工作。
    5.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张海蓉同志,担任学习委员,负责学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提出党支部书记、党员集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机关各党支部的日常学习、教育培训等情况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3.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杨旭彦同志,担任群团委员,负责群团工作。主要职责:
    1.提出机关党委群团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的建议。
    2.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妇女、工会会员、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政治教育工作新思路。组织召开群团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讨论、布置、总结和检查群团工作。关心群团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代表并维护群团人员权益。
    3.协助组织委员培养和教育由群团组织推荐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做好机关党委和上级群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书记李世忠同志,主持机关纪委全面工作。
    副书记何留同志,协助机关纪委书记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纪委委员马子嬿同志,负责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纪委委员孙斌同志,负责组织开展党内监督工作。
    纪委委员李国文同志,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中共陇南市纪委监委机关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陇南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陇ICP备09003385号-2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