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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

派驻机构

来源:陇南市纪委监察委      发布时间:2020-11-11 15:24

陇南市纪委派驻机构采取“综合派驻+单独派驻”两种形式,

设有6个综合派驻纪检组,统一名称为"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X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派驻纪检组


12个单独派驻纪检组,统一名称为“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X局(委)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法院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检察院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教育局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公安局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民政局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自然资源局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住建局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交通运输局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农业农村局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林草局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文广旅局派驻纪检组

中共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卫计委派驻纪检组


保留“中共陇南市直机关工会纪委"。


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2.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乡科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査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3.对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4.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做好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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