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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章制度

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意见

来源:陇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6 14:4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警示教育体系为抓手,以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为重点,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健全教育制度,落实教育责任,以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的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压倒性的态势,推动全面从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把警示教育工作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全面部署,协调推进。坚持按需施教,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因人施教,分层分岗施教,既扩大教育覆盖面,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又突出重点,抓好重要环节、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坚持贴近实际,经常性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使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坚持完善制度,按照思想教育与工作管理相结合、道德修养与行为规范相结合、自我约束与组织监督相结合的要求,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提升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明确教育目标,丰富教育内容

3.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信念,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正确方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开展世情国情党情教育,深刻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定信心。

4.加强党纪党规教育。

开展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开展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党内民主和监督的基本要求,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党员干部熟知相关内容,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开展制度意识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5.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加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教育,要求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倡导勤俭立业,厉行节约。加强党内健康政治生活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

三、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6.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协助同级党委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本地区本系统典型案例和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总结规律特点和经验教训,强调和重申纪律要求,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县区、被监督单位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督促发案地方单位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7.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本地区、被监督单位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予以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按照“能公开则公开”的要求,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有关纪律审查信息,定期不定期适度向社会公布查办案件情况。市纪委将按季度对各县区各派驻机构通报情况进行统计。

8.召开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监督和管理党员干部的重要抓手,也是开展警示教育的有效途径,对违纪行为轻微、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谈话函询完毕后,要督促被谈话函询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在当事人接受教育的同时,使其他党员干部受教育受警醒,对发生重大违纪案件的地方和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要督促发案地方和单位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总结教训和危害,从思想根源、制度机制等方面查找症结,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提出堵塞漏洞的对策措施,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对以警示教育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存在应开未开,虽然召开但质量不高等问题的,督促抓好整改。

9.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协调督促各级党校专门开设警示教育课程,警示教育列入年度教学培训计划纳入主体培训班次,运用好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的忏悔录、警示录等警示教育材料,组织讲师团队运用网络教育、微信微博、视频互动等现代科技,创新教育途径和载体,改进教育方式,充实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提升教育培训效果,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市纪委将在适当时侯对警示教育课程开设情况进行检查。

10.开展廉政谈话考试。

各级纪委要把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作为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的重要内容,对新任转任领导干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不合格的要组织重新学习、重新考试,把软要求变成硬约束。同时凡新提任领导干部,各县区、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与其进行任职廉政谈话,明确纪律要求,谈话方式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针对考察考核和其他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纠正。对受处分、处理的党员干部,适时开展回访谈话,加强思想引导。主要领导干部要及时做好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主要领导的廉政谈心工作;其他领导干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把握分管部门、单位的干部廉政状况和思想动态,并区别不同情况开展谈心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关心身心健康。

11.用好正反典型强化教育引导。

积极开展先进示范教育,注重培养发现本县区、本单位的勤廉兼优先进典型,挖掘宣传典型事迹,弘扬勤政廉政精神,激励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自强自励。要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深刻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并将案件剖析材料和忏悔录汇编成册发放给党员干部,对一些典型性警示性突出的案例进行系统整理,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用身边发生的事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时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使党员干部认清腐败的危害。

12.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提高廉政文化的亲和力与渗透力。大力倡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理念,通过环境创设、活动设计、组织讨论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形成价值认同,促进党员干部自我道德养成。要将廉政文化理念渗入日常工作中,完善各项制度,细化奖惩措施,使廉政文化价值倡导与制度规范行为激励的指向一致,发挥制度约束激励、文化熏陶引导的整合作用,增强教育的渗透力和感召力。

四、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工作落实

13.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纪委要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建立警示教育领导体制,科学系统、规范有序地推进警示教育。要把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总体部署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注重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警示教育开展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接受警示教育,而且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工作。

14.健全考评机制。

建立健全警示教育考评制度,围绕教育制度的制订、教育活动开展的频率、教育的内容、教育的方式等加强检查考核。要把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围,定期检查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要探索实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学分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档案,动态管理,强化监督,有效推动警示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15.加强跟踪督导。

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对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安排专人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形成书面评估意见。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谈心谈话走过场,问题查摆不具体,准备工作不充分的,要责成重开。要按照“一案两报告两落实”的要求,对发案地方和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责任和时限,建立台账,对账销号,一项一项督促落实,必要时组织“回头看”杀回马枪,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问责。 

16.加强调研督查。

市纪委将每年对全市警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督查。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参照这一做法,每年组织对本地区和被监督单位警示教育工作开展一次调研督查,深入了解掌握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对策措施。

17.及时总结报告。

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对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具体措施和量化要求,对年度警示教育工作情况全面总结,评估实效、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并报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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