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都区马街镇石坪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旭截留侵占村民租地补偿费的问题。2018年3月,杨旭在任武都区马街镇石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截留71360元农户租地补偿费转入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家庭生活开支。2021年5月,武都区纪委给予杨旭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礼县城关镇青林寺村党支部书记李江鱼挪用国家临时生活救助金的问题。2018年4月,李江鱼在担任礼县城关镇青林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国家临时生活救助金5000元,主要用于修建青林寺村通组公路。2021年4月,礼县纪委给予李江鱼党内警告处分。
3.康县白杨镇靴坝村监督委员会原主任、扶贫互助社监事会会长郭堂宝违规贷取扶贫互助资金的问题。2018年5月,郭堂宝利用担任康县白杨镇靴坝村扶贫互助社监事会会长的职务便利,借用他人名义骗取扶贫互助社贷款4万元归个人使用。2021年4月,康县白杨镇党委给予郭堂宝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借贷资金及孳息予以追缴。
4.文县梨坪镇四级主任科员李树雄、梨坪镇细燕村村委会原主任杨兴红、原文书杨兴玉套取公益林补助金的问题。在2010年梨坪镇细燕村公益林改革期间,李树雄、杨兴红、杨兴玉采取虚增补助面积方式,套取公益林补助资金5431.8元,其中李树雄领取1620元,杨兴红领取1270.6元,杨兴玉领取2541.2元。2021年4月,文县纪委分别给予李树雄、杨兴红、杨兴玉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予以追缴。
5.徽县栗川镇原人大主席王建军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2001年12月至2007年6月,王建军在担任栗川镇人大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14200元据为己有。2021年4月,徽县纪委给予王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