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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陇南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陇南市纪委监察委      发布时间:2020-09-11 16:48

1.武都区琵琶镇鸡公眼村原党支部书记、扶贫互助社理事长张星海侵占扶贫互助金的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张星海利用职务之便,将村级扶贫互助社17万元互助资金转入本人及亲属个人银行账户,其中15.75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20年6月,武都区纪委给予张星海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宕昌县庞家乡庞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冉平哇截留侵占低保金及其他补助资金的问题。2011年1月至2016年11月,冉平哇在担任庞家乡庞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截留本村冉某某低保金及其他补助资金42173.39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0年6月,宕昌县纪委给予冉平哇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文县口头坝乡阳山村党支部书记刘富全、村委会主任董和平、村文书董继平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刘富全、董和平、董继平三人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和亲属以及公职人员家属评定低保,其中刘富全累计领取4710元,董和平累计领取15024元,董继平累计领取4638元,公职人员家属领取984元。董和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文县纪委分别给予刘富全、董继平二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董和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康县三河坝镇大湾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仲孝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10月,李仲孝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及家属申领一类低保,累计领取低保金16500元。2020年8月,康县纪委给予李仲孝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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