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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制定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4 16:39:04

近日,陇南市纪委制定《市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对派驻机构如何履行监督职责作了细化规定。

《实施细则》中明确了派驻机构与市纪委的关系、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派驻纪检组长与驻在部门党组的关系,确定了监督重点和监督措施。对派驻机构职能职责,从监督驻在部门遵守党的纪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监督党组(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党务、政务公开、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承办市纪委交办其他监督事项等八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赋予派驻机构充分的监督职责和权限,确保了在履行监督责任工作中派驻机构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实施细则》规定,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将依照相关法规作出处理。(刘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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