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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陇南市徽县乡村振兴局三级调研员张鸿儒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清风陇南      发布时间:2023-07-25 11:05

    日前,经陇南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康县纪委监委对徽县乡村振兴局三级调研员张鸿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鸿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丢弃党性原则,毫无敬畏之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财物。违反组织纪律,无视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不集体研究;无视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涉嫌职务犯罪,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项目建设和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发包、规避监管、套取资金。

    张鸿儒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徽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徽县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鸿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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