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陇南市纪委监委对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原庭(局)长胡永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永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奖金和加班补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借操办丧事之机敛财;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获取利息;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胡永平身为政法系统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道德法纪,执法犯法,把案件执行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是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永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