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陇南市纪委监委指定武都区纪委监委对宕昌县委原委员、宕昌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白小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小安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省委巡视工作,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安排公款接待,违规公款送礼,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企业乱收费;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项目资金,截留各类收费、罚款,私设“小金库”。
白小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陇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白小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