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武,男,汉族,1968年1月生,甘肃镇原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中共陇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陇南市监委主任。
1983.09--1987.06庆阳师范学校学习
1987.06--1991.07西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1.07--1994.07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科员
1994.07--2000.09甘肃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2000.09--2001.09甘肃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其间:1998.06--2001.06在省人大办公厅任专职秘书)
2001.09--2004.12甘肃省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基层指导处副处长
2004.12--2011.06甘肃省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基层指导处处长
2011.06--2014.10甘肃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14.10--2017.12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厅长级)(其间:2016.08--2017.07挂职任定西市漳县县委副书记)
2017.12--2018.08甘肃省纪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督察长(兼)
2018.08--2020.03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督察长(兼)
2020.03--2020.05甘肃省陇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候选人
2020.05--甘肃省陇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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