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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陇南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0 16:43

1.武都区郭河乡中心小学校长冉斌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7年6月5日至11日,冉斌在参加由市教育局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培训班期间,在市教育局统一提供食宿费的情况下,违规公款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共计1700元。2018年6月,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责令上缴。

2.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孙志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7月,孙志国在担任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以技术推广补助费的名义向包括本人在内的30名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1.36万元。2018年6月,孙志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收缴。

3.西和县大桥学区校长兼大桥乡九年制学校校长杨栋、副校长杜雷、副校长郭栋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8年5月15日,大桥乡九年制学校在接待本县高中阶段体育招生测试组成员时,陪餐人数超出规定人数。杨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杨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记过处分,杜雷、郭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徽县柳林镇卫生院院长成小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3月至2018年4月,成小飞在担任柳林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办公用房面积超出标准面积15.65平方米。2018年6月,成小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责令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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