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两当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在办理《经营许可证》过程中,违反办证工作程序,致使所办《经营许可证》不合格。两当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高山、分管副局长马国华,在《经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对行政审批工作管理不够,2021年7月, 给予诫勉谈话。
©中共两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两当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陇ICP备09003385号-2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