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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康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10 09:2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2019年3月19日至6月20日对康县进行了巡视。8月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康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康县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康县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整县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契机。县委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整改方向。整改过程中,县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坚决维护”体现在扎实推动巡视整改的行动上、工作中,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及时将巡视反馈意见全文印发,县委先后组织召开了常委会会议、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化了对巡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了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县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印发《中共康县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对巡视反馈的每一条具体问题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成效目标、整改时限,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县委常委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文稿材料、督察检查3个工作组,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1个乡(镇)党委、县直各党组(党委)精心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三是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县委常委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调度、推进落实。县委书记李廷俊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2次专题会议,听取并安排巡视整改工作。县委常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抓好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承担相应整改工作主体责任。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动,推动整改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是完善制度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对长期整改任务提出时间表、路线图,让整改工作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对共性问题在相关领域组织开展系统整治,对个性问题向涉及的具体乡镇、部门(单位)“开处方”,务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逐项逐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县委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精准发力、真抓实改,巡视反馈的8个方面23种问题表现77个具体问题中,已整改到位60个,整改完成率77.9%。

(一)县委的政治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党的领导在一些党组存在虚化弱化”的问题。

一是县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县直机关党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党组(党工委)工作的意见》。各党组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从严从实抓好党的建设和各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相关党组带头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再次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认真开展自查,梳理原因症结,建立整改台账,规范运行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位。三是相关党组分别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职责党组会议制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组及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等制度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对党组会议程序、会议内容、议事规则以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条款提出了规范要求。

(2)针对“个别县级班子对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各党委(党组)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各方面、各环节。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议事范围,党委(党组)会议和常规性工作会议分开,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明确党建安排会议或其他会议不能和党委(党组)会议套开,参会的范围、议题等方面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确保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

(3)针对“个别党组2016年1月至8月未召开过会议,2019年前4个月仅召开1次,会议内容多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较少”的问题。

一是县委常委会带头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研究审议的重大事项,会前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建议、会上全员表态发言并认真听取县人大、政协意见建议,切实提高了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相关党组主动认领问题责任,围绕反馈问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了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党委)会议研究,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坚决纠正以行政办公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议等问题。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监督作用,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巡察监督等方式,持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

(4)针对“一些乡镇召开党委会议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对相关乡镇有关责任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相关乡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县委组织部对全县21个乡镇党委、7个县直党(工)委和21个政府部门党组的会议记录进行了集中调阅,对发现的问题逐单位逐条进行了反馈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三是县委组织部建立了联系督导机制,进一步完善组工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定期调阅乡镇党委会议记录,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5)针对“个别班子成员之间思想交流和联系沟通少,工作配合的默契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县委常委会集体决策和县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县委主要领导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在各项工作决策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力支持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抓工作落实的合力,以大团结促进大发展。二是充分利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思想沟通,开展谈心谈话,促进交流、达成共识。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常委同志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既交流了思想、增进了团结。

(6)针对“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成立了专项清查工作组,对肃清王三运流毒工作进行了全面“回头看”。二是县委组织部对2016年以来全县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进行了全面核查,对表述不规范的内容进行了规范纠正,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

3.关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7)针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在前期工作基础上,6月28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安排全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对中央督察、省级督察、绿盾行动及省市反馈意见整改进行了全面“回头看”,对各类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全力推进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8个问题中还未完成整改的4条问题,均为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的任务。目前,2条已完成整改并正在上报销号材料,2条正在整改且已达到时序进度。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生态环境、水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对污水直排,河流污染、非法采砂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置。

(8)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深化社会治理,大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联合行动,对涉黑涉恶信访投诉线索开展全面核查。共查办涉恶案件3起,其中刑事判决2起、个案判决1起。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各类媒体播发、挂载宣传标语等方式,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面和群众知晓率,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三是狠抓“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排查工作,推动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9)针对“防范化解债务和金融风险不力”的问题。

一是县政府制定政府债务化解方案,采取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以及落实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积极涵养税源等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债务化解工作。二是严把项目建设预算事前审核关,坚决避免超预算、超财力、超限额,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财力化解和消化政府债务。三是加强对全县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套贷违法行为,持续净化银行贷款环境,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0)针对“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全域绿化美化净化工程,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对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卫生死角的整治力度,“拆危治乱”“清零”任务全面完成,城乡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是县住建局将农村环境整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场建设项目列入城镇建设规划,已建成的6处垃圾处理场正在实施后续项目,同时加快推进正在建设的3处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场,力争年底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住建、执法部门提前谋划我县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美好生态环境。

(11)针对“落实退耕还林政策不到位,一些地方实施退耕还林后,还在林地套种玉米等高杆作物”的问题。

一是县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政策宣传和入户核查,对现有退耕还林地块加强抚育管护,确保全县新一轮退耕地的锄草、刨盘、施肥和补植补造工作如期完成。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了《退耕还林定期巡察制度》,各乡镇及林业站定期、不定期的对本辖区退耕还林地块进行巡查,对发现套种高杆作物的,及时处置清除。

三是县自然资源、县发改部门积极向市林草局上报了《关于申报15—25度重要水源地退耕还林建设任务计划的报告》,争取将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

4.关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尚有不足”问题。

(12)针对“落实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政策措施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前三季度,全县高质量发展在全市考核中排名第四,相比上半年提升三个位次,城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抓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加大对规上企业的监测分析和跟踪服务力度,前三季度,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426万元,增长4%。三是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建设小康美丽康县”的发展思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城镇化率由2018年年末的17.09%提升至20.39%。

(13)针对“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一是县教育部门一方面及时向省市汇报增加招考计划,通过特岗等形式招考补充,新招聘特岗教师53人,临聘教师194人,较好解决了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另一方面积极盘活全县教师资源,合理确定中小学教师需求,调剂教师校际交流75人,调整校长5人,城区到乡下支教27人。二是县教育局按照《甘肃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例》《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标准》,科学做好小规模学校的建立和撤并工作,保障就近入学,10人以下教学点学生人数逐步回升,2019年秋季各学区“空壳学校”恢复招生,已有5所开园。三是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科学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招考5名全科医师充实到基层卫生院工作;县医院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医学技术人员39名。同时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制定了医疗技术人员培训进修计划,将现有医疗技术人员派出去进修学习,进一步提高诊疗水平,逐步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14)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和人社部门待县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出台后,及时根据实际核定编制数确定实际缺额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将缺口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专项经费,保障专项经费需求。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先后开展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文明餐桌行动”“2019年秋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6次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切实加强了职能融合和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康县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整合了周家坝、长坝、云台、白杨、阳坝、城关等6个站所力量资源,9月5日先行挂牌成立了6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县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5)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还有欠账”的问题。

一是县住建局会同水务局在碾坝河上游大庄石墙沟选址新建一处城区饮水水源地。县住建局采用渗滤供水一体化供水方式,对玄麻湾现有水厂过滤净化工艺进行改造,有效解决了雨天自来水出现浑浊的现象。二是住建局从玄麻湾水厂至孙家院旧水厂重新铺设了一条供水主管道,保障了城区正常供水。三是县住建局已将城区自来水老旧管网维修改造项目列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5.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

(16)针对“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套开”的问题。

一是县委带头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完善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研讨7次,28名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交流发言。二是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题主线,提前确定研讨专题,撰写研讨交流材料,安排好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做到每次学习都有一个鲜明主题,侧重一个关键问题,切实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显著增强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督促全县各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加大全县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理论宣传力度,做好“学习强国”“甘肃党建”“新甘肃”等学习平台推广应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17)针对“个别党组理论学习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县委督促全县各党组(党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二是相关党组主动认领问题责任,在9月份召开的2次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五次、六次、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

(18)针对“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没有形成常态化”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康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康县领导干部上讲台实施办法(试行)》,从严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二是通过举办全县“讲党课、强党性、严党纪、促脱贫”集中培训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县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今年以来14名县委常委全部到党校讲授党课。三是利用甘肃党建APP,不断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讲党课,第三季度讲党课完成率达到了100%。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1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康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召开了全县宣传思想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二是今年以来县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1次,第2次会议正在积极筹备。三是落实《康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试行)》等文件,县委宣传部牵头,对各党委(党组)开展了2次意识形态专项督查,有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20)针对“一些乡镇和县直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县委宣传部对相关乡镇和县直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二是召开了全县宣传思想重点工作推进会,对照县委年初与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签订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督促各党组(党委)督促各党组(党委)从严做好意识形态各方面工作。三是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纪委、组织部、统战部组成2个督察组,对全县个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反馈问题整改意见书,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21)针对“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县委宣传部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通过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意识。二是县网信部门完善审核机制,加强发布内容管理,加强了对县内新闻媒体和各类网络媒体监管力度。三是对全县各单位新注册的官方微信、微博及各微信微博平台管理员、负责人变更的及时作好备案,进一步加强了微信、微博登记备案更新监管。

7.关于“宣传教育主阵地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22)针对“县委党校教育培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

一是县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2019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进行修订完善,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教学主要内容。今年以来县委党校举办的14期培训班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时已达到80%,教育培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在加大党的理论教育教学课的同时,积极创新党性教育方式,将康县陇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列为县委党校党性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三是制定完善培养计划,今年以来选派8名教师参加省委党校、省委组织部、浙江大学等各类培训班,从全县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专家学者和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基层干部选聘兼职教师33名,党校专业教师队伍专业技术水平明显提升。

(23)针对“传统媒体“大众传播”效果较差”的问题。

一是县广电网络公司深入各乡镇开展广泛宣传、采取各种优惠活动,鼓励广大群众安装有线电视,目前全县农村在册有线电视用户增加了315户,“村村通”达到2.41万户、“户户通”达到3.03万户。二是县融媒体中心依托实施的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向7个已建立乡级发射站的乡镇,宣传“户户通”设备收看中央广播电视无线数字信号的基本知识,扩大广播电视无线接收覆盖面,收看市、县地方台电视节目的用户明显增多。

(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方面

8.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4)针对“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缓慢,一些基层党组织工作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对运行不规范的党支部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李元平同志调研康县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夯基础工作的安排意见》,全面落实月抽查、季督查、半年考核、年终考评奖惩工作机制,分领域建立《党支部标准化工作责任清单》,巡视问题反馈以来,县委组织部专题研究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3次。三是县委组织部结合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的业务指导与检查,重点做好县直各党(工)委下属各支部的党支部建设工作,解决“灯下黑”的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运行更加规范。

(25)针对“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村干部队伍优化提升行动,制定《关于积极推进村“两委”正职“一肩挑”和村文书专职化试点工作进一步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全县110个村中推行了“两委”正职“一肩挑”,招聘大中专毕业的专职文书106名,推动村干部队伍结构整体优化提升。二是全面落实《全县发展党员2019至2021三年行动计划》,将全县党员发展指标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今年以来,在全县农村致富能手、复退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共发展农村党员260名。三是县委党校先后举办全县村党支部书记、全县软弱涣散村党支部书记和全县村文书能力提升培训班,对350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全员轮训;举办2期贫困村干部脱贫攻坚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班,对203名贫困村文书和中建集团帮扶村干部进行了培训,村党组织带头人和村班子成员“双带”能力明显提升。

(26)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覆盖面不广”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对全县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进行了集中摸排,在非公和社会组织领域新成立党支部4个,对党员流失严重无法正常运转的11个空壳党支部进行了撤销。目前在全县245户非公企业中建立了110个党组织,通过支部联建、交叉任职等形式覆盖率了189户企业,覆盖率达77.1%;78个社会组织建立了66个党组织,覆盖率达84.6%。二是县委组织部对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由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负责下派党建指导员,持续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业务指导,通过组织开展活动、培养发展党员等形式,逐步建立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和全覆盖。三是召开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庆祝建党98周年表彰大会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推进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培训会,举办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利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推广运用,由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3次,全县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领域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

(27)针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滞后”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督促相关乡镇党委对流动党员进行了摸排,与未参加党组织活动党员及时取得联系,并建立了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台账,将其纳入相应支部党群,督促其通过网络参与党组织生活。对仍在外务工的党员,通过“甘肃党建”信息平台进行管理,督促他们参加相应支部微信群和党组织生活。二是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乡镇流动党员再一次进行了摸排清查,督促各乡镇党委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加强与流动党员联系,督促其参与组织生活,不让一名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生活之外。三是全县各党支部严格落实流动党员管理要求,及时为外出流动党员配发《流动党员活动证》,进行备案登记,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动态管理,做到外出有登记,在外有联系,活动不脱离。

(28)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对相关责任部门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责令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党费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党费收缴台账,严格按月收缴党费。

二是县委组织部组织全县各党支部进一步学习了《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全县各党支部党员党费进行了“回头看”。三是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固定了某一日为党费交纳日,开展党费交纳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了党员组织观念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9.关于“违反干部人事制度问题突出”问题。

(29)针对“消化超编制干部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建立了机构改革后超职数配备干部台账,制定了整改消化计划,结合干部调整交流和公务员职级并行,已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2人,已消化低职高配领导干部6人。二是未消化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低职高配问题,将结合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需要和干部调整,通过轮岗交流、职级晋升(或改任职级)、退休等方式,在机构改革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分批次逐步消化完成。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工作的意见》《非领导职务干部职级套转方案》,对非领导职务干部按职数职级进行了套转,完成了超职数配备非领导干部消化整改任务。

(30)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再次组织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新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档案工作,充实和加强档案工作力量,为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县委组织部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情况,对相关干部人事档案已重新进行专项审核认定。三是县委组织部结合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逐人逐册进行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对档案中缺失的材料及时通知本人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10.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交流不及时”问题。

(31)针对省“干部整体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今年以来在青岛举办了康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干部46人;选派125名学员参加了省市县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次,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和能力素质。二是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干部队伍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对县管科级干部年龄、学历、专业结构情况进行了解掌握,重点对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配备结构和“三方面”干部进行了分析研判,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供了决策参考。三是制定《康县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分配33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0岁以下的大学生充实到干部队伍中,吸纳98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就业。

(32)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队伍现状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领导班子运行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二是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1名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交流,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1名县直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交流。三是结合干部日常调整,对乡镇的13名科级干部和县直单位的1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调整,其中,乡镇交流到县直单位3人,县直单位交流到到乡镇2人。

(33)针对“一些贫困乡镇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一是坚持凭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把选人用人的视野放在基层,进一步加大从基层一线提拔使用干部力度,2019年5月以来,提拔和进一步使用乡镇干部23人,提拔县直单位下派贫困村第一书记2人,并全部安排到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乡镇工作。二是树立优先为乡镇配备工作人员的工作导向,2019年9月将新招录的11名“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全部分配到乡镇工作,充实乡镇工作力量。三是制定印发了《康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工作人员调配。

(四)作风整治失之于软,“四风”问题依然突出方面

1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34)针对“各乡镇、部门普遍存在组织干部赴汉中、广元等地体检”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组织干部赴外地体检的问题进行了核实,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二是及时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严格根据标准报销体检费。

(35)针对“个别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存在违规问题”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核实,对违规问题进行了并案处理。二是下发了《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县纪委监委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工作纪律、单位财务票据、办公用房、公车管理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中秋期间未发生一起“四风”违纪问题。

(36)针对“个别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深入相关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核实,根据核实结果,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二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全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

12.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问题。

(37)针对“文件多、会议多、检查多的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康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活动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对全县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进行统筹规范管理。二是严格审批和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对时间和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基本相同的合并套开或接续召开,对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坚持开会讲短话讲有用的话,讲务实管用的话,坚持开短会、开有实际效用的会,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三是优化改进各种督查检查考核和调研活动,县委各常委,各副县长采取不打招呼、不定线路、不层层陪同的暗访式调研,在老百姓家中吃便餐付费,减少乡镇接待,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为乡镇腾出更多的时间抓工作落实。

(38)针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巡视反馈相关问题进行核实。二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围绕当前脱贫攻坚重大安排部署,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抓手,对全县驻村帮扶工作纪律开展6次明察暗访,严肃查处“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等扶贫作风问题,以铁的纪律保障精准脱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三是县级领导加强对联系乡镇、分管部门的的压力传导,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狠抓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

(39)针对“一些部门在开展公益活动时为营造舆论氛围,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影响正常教学”的问题。

县委宣传部下发文件,禁止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非教学活动的通知。县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校长约谈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严禁各学校随意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目前全县尚无组织中小学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的情况发生。

13.关于“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问题。

(40)针对“个别工作效率偏低”的问题。

一是县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活动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对加强公文审核运转特别是会议纪要签发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会议纪要按照‘谁召开、谁负责,谁审定、谁签发’的行文程序审签,县委常委会会议、四大班子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各类办公会议,会议纪要必须在会议召开后3日内印发,切实提高办文办事效率”。二是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政府系统文件和会议活动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常务会议纪要起草、审核、定稿时限,提高办文的效率,坚决杜绝积压文件,不按时效签批的现象。

(41)针对“一些县直单位担当意识不强,履职不力”的问题。

制定印发《康县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切实解决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42)针对“一些部门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

县委督促县级领导严格落实项目包抓责任制,定期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阳坝镇综合农贸市场、阳坝镇污水处理工程、2015易地搬迁等项目顺利推进。

(43)针对“全县尚有楼房未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结合正在实施的农房一体补充调查项目,对未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对各项手续符合登记条件的加快进度办理,对登记要件不完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书面告知,限期完善相关手续,进行统一登记。同时严格落实“四办”改革和便民利民相关要求,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压缩办理时间,切实提高登记和服务质量。

(五)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执行法规制度缺乏刚性方面

14.关于“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44)针对“一些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长期不参加相关会议”的问题。

一是在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了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政府系统文件和会议活动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明了请销假纪律。

(45)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破法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探索完善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科学方式方法,强化司法、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监督职责,提高监督质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织密织牢制度笼子,不断规范领导干部对公权力的使用,让制度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人和事,深挖细查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全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长效震慑。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精选违反政治纪律规矩、职务违法犯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开展党纪法规教育,以案释纪,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46)针对“公职人员中有涉嫌吸食毒品、涉嫌开设赌场或参与赌博”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公职人员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5.关于“执行法规制度打折变通”问题。

(47)针对“一些党组织执行《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变形走样”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指导督促相关党支部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完成整改。二是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牵头,对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开展了机关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回头看”,督促未按期换届和换届程序不规范的党支部进行了整改。三是对结合“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推行运用工作,对全县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推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

(48)针对“在人防易地建设过程中存在以收代管问题”的问题。

县住建局认真开展人防易地建设项目“回头看”,同时县住加强在项目审批中的把关审核,对凡是能满足修建人防工程条件的项目,必须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配套修建对应人防工程,杜绝“以收代管”问题的发生。

16.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49)针对“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及工作人员报销违规”的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向县纪委监委作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康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单位差旅费核销工作和财务制度管理。

(50)针对“个别单位报支办公费用中自行填写与实际报支不一致”的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对该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向县纪委监委作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从严加强财务管理。

(51)针对“个别单位聘用临时人员承办业务”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收回违规发放的劳务费并上缴县财政。二是组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开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学习,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7.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

(52)针对“2017年、2018年印发《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未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具体领导和责任单位”的问题。

一是不断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县委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的要求,巡视反馈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召开了2次会议。三是县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传导压力和责任,督促县纪委监委修订完善了《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明确具体领导和责任单位。

(53)针对“个别主要领导和个别班子副职执行廉政约谈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县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会议精神,通报典型违纪案例,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住底线。县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以来对常委班子成员以及部门正职开展6次约谈,层层传导压力。二是相关党组制定了党组及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制度(试行)》,并开展了工作约谈和廉政约谈。

(54)针对“有的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根据全县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研判,为9个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新配备工作人员4名,下一步将逐步进行配备解决。二是县纪委对相关乡镇党委下发《约谈通知书》,对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三是下发《中共康县纪委办公室关于督促乡镇纪委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的函告》,对全县纪检系统“三转”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详细掌握和了解纪检监察干部“三转”落实情况,并督促各乡镇纪委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积极履职尽责。

(55)针对“个别乡镇纪委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相关乡镇纪委进行了约谈。二是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的基础上,建立查办案件工作机制,进一步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种好“责任田”,全县各乡镇共立案21件,突破了“零办案”和“零查处”。三是强化乡镇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县纪委抽调11名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参加了以案代培,进一步提升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18.关于“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不够”问题。

(56)针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的问题。

县纪委监委加强纪检监督干部党纪法规知识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本领。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全力深挖排查问题线索,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重大违纪问题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又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19.关于“重点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和腐败问题”问题。

(57)针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督促全县各部门加强对县委“五必须、五不准”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规定》等规范制度的学习和落实。二是各职能监管部门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各项程序,关口前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对当前在建项目进行全面“回头看”,举一反三,确保此类问题不再产生。

(58)针对“个别乡镇涉嫌违规设立‘小金库’”的问题。

一是陇南市纪委监委联合康县纪委监委组成核查组对涉嫌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进行了详细核查,按照陇南市纪委监委要求,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二是县财政局牵头,农业农村、审计、发改等部门配合,组成一个专项检查组和三个清理清查组,对全县21个乡镇的财务管理进行了拉网式专项监督检查。财政局正在完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对私设小金库、侵扣工程项目资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三是县纪委、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两批次对全县各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培训。

(59)针对“个别单位未按县政府采购办批复的控制金额进行采购”的问题。

一是相关单位责令相关人员对未按县政府采购办批复的控制金额进行采购的问题做出说明。二是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强采购方面政策法规学习,严格落实采购程序和相关财务制度,并对2016年以来的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七)扶贫政策落实不够精准,脱贫攻坚还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20.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仍有差距”问题。

(60)针对“扶贫政策过度向贫困村倾斜”的问题。

一是统筹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关系。今年以来先后整合资金8068万元用于解决121个非贫困村和30个深度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整合资金50万元用于1个非贫困村村内道路硬化。二是全面落实医疗、教育、环境、基本社会保障等措施,统筹抓好产业和就业,促进群众稳定增收。统筹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在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时,对贫困人口较多、贫困发生率较大的非贫困村,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逐步缩小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之间的差距。确保“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真正实现全面脱贫、整县摘帽。

(61)针对“教育健康扶贫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级评估,进一步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加大政策、资金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投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各类资金4425万元,劝返失辍学学生109人(建档立卡人口37人),全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13%,高出省定标准1.13个百分点,无因贫失学辍学。二是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健康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全县1家县级医院、21个乡镇卫生院、350个行政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及合格村医配备全部达标,2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9.26%,超出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5%的标准。

21.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尚有欠账”问题。

(62)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还有没有搬迁入住”的问题。

一是县发改局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开展全面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配套设施,剩余的25户112人易地搬迁群众已全部搬迁入住。二是县发改局分成三个工作组会同各乡(镇)对全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开展全面排查,对易地搬迁项目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完备,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设施是否匹配到位,是否正常使用、是否落实产业帮扶计划、搬迁户是否因搬迁而负债、就医就学政策是否兑现到位等进行回头看,确保全部入住,真正实现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73)针对“深度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

一是2019年年初投资2072.02万元,对太石等11个乡镇30个贫困村开展饮水工程建设,目前进入工程扫尾、验收审计阶段。二是全力加快推进121个非贫困村饮水安全项目,项目竣工后,彻底解决19210户77196人饮水问题。三是县水务局会同各乡镇对全县所有人饮工程供水管道埋深等工程质量和农户供水、饮水状况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人饮工程存在的水源水量不足、管网陈旧老化、季节性供水不正常等各类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四是成立康县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检测390次,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

(64)针对“店子乡片区的乡村道路没有建设”的问题。

一是豆坝至店子通乡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全长10.158公里,已于7月底全面完工并先期投入使用,目前正在组织开展交竣工验收和审计工作。二是结合省市对“建制村通硬化路”核查工作,对全县350个建制村通硬化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畅通。

22.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发挥有限”问题。

(65)针对“全县现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规范,一些非贫困村中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

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查清理,注销、吊销490家,规范提升600多家,现有的1112家规范运行率88%,达到省上规定的规范运行率达到75%的要求。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康县“十三五”农牧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建立联合社,成立产业发展协会,全县创办33个扶贫车间,按流域跨村联合创办专业联合社10多个,发展能人大户和致富带头人886户。350个行政村均有村集体经济收入,203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均在1万元以上。三是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和“三链”建设,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村领办创办合作社,提升合作社运营水平和带贫能力。

(八)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整改落实不全面不彻底方面

23.关于“上轮巡视反馈个别问题只是做了部分整改”问题。

(6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一是县委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的要求,巡视反馈以来,组织召开了2次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二是县纪委对全县纪检系统“三转”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协调解决“三转”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督促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全面抓好项目审批、施工建设、安全监管和项目验收等环节工作,规范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不断规范项目建设领域综合管理。

(77)针对“一些工作部门‘会议多、会议长’‘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治”的问题。

一是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政府系统文件和会议活动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会议多、会议长”的问题得到有力转变。二是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县政府系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县政府系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县委将秉持久久为功的政治定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紧密结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常抓常管。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深化纪检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是切实践行宗旨意识,用发展成效取信于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和“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具体验收指标,不断夯实各方面工作基础,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省上退出验收,实现整县脱贫摘帽。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工作导向,持续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是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照整改方案,持续分类施治、建章立制、巩固落实,不断深化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切实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仍需一段时间整改完成的问题继续科学安排工期、挂图作战、持续发力,严格按时限抓紧推进;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保持定力、持之以恒、跟踪督查、一抓到底,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彰显巡视整改落实的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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