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康县注重党建引领,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开展“党建+纪检监察”工作,推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康县规定,凡三人(含三人)以上的办案组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时一律成立临时党支部,通过进行集体学习、讨论案情等方式加大对重大案情的决策讨论,使审查调查工作与党建工作高效融合,在对审查组成员教育监督的同时,也使被审查对象接受党性洗礼。
临时党支部成立以来,由各办案组组长兼任临时党支部书记,加强、领导、督促办案组成员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全方位提升了办案干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的能力。
在“党建+”模式的引领下,临时党支部发挥重要作用,让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办案质量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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