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将康县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方式予以公布。
一、受理范围
(一)涉嫌失职渎职,对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的;
(二)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或以权谋私在扶贫物资发放过程中出现“雁过拔毛”向群众吃拿卡要的;
(三)涉嫌骗取、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和骗取扶贫物资的;
(四)涉嫌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的;
(五)涉嫌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的;
(六)涉嫌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
(七)涉嫌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的;
(八)在项目推进、资金拨付中消极应对,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十)扶贫领域其他涉嫌违纪违规问题。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39-5121747
来信地址:康县城关镇西街纪检监察大厦1楼信访室(邮编746500)
举报邮箱:kxjwjw@163.com
受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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