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康县纪委监委对岸门口镇庄科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罗继平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罗继平同志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不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在同村五保户朱某某死亡后,未及时上报朱某某死亡信息,申报停拨各类补助资金,而是伙同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商议继续用该五保户惠农资金存折,虚报冒领各类惠农资金11638.34元,将其中6680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国家财产造成了损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2021年9月10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继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剩余违纪资金4958.34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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