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康县纪委监委对白杨乡贺家坝村原村委会主任娄红军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娄红军同志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不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利用担任康县白杨乡贺家坝村村委会主任之职务便利,利用其智力残疾的大哥名义,违规套取低保资金,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2021年7月20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娄红军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将违纪资金21255.3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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