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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潘康才被“双开”

来源: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1-04 11:54

日前,经中共康县委批准,康县纪委监委对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潘康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康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城投公司主要责任人,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自决定重大事项,违反组织纪律;不正确履行报批手续,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以职工名义向单位借款、违规出借专项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资财,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潘康才毫无党性原则,目无党纪国法,理想信念丧失,已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违犯了国家法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请2019年10月31日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潘康才开除党籍处分;由康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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