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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康县供销联社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7-31 15:0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4日,县委巡察组对我社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0年4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我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巡察有关规定,现将中共康县供销联社党委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社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担当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坚决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2020年4月21日,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第二巡察组在县社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对供销联社反馈意见会,我社党委高度重视,于2020年4月22日和4月26日分别召开了党委会议,认真传达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供销联社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及《在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供销联社意见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县社领导班子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5月25日下午,结合供销社实际,召开了有在家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股长、社属各企业负责人及县纪委监委第四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全面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在思想上警醒警觉、政治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立行立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党委班子、各企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供销联社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强化了领导,明确了责任,统一了思想,压实了责任。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供销联社问题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县供销社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并加强督促检查,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落实。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一对照、分类排队,逐项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既知既改,确保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问题,制定计划,明确时限,在保证整改质量的前提下,能快则快,尽量往前赶,尽快见到实质性效果;对于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17条问题中,已整改到位7个,整改完成率41.2%。其中,即知即改问题4个,已整改到位3个;2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5个,已整改到位4个;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5个,已整改到位0个;1年整改到位问题3个,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
问题1:党委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关于“一是县供销联社班子不够团结,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好,党委班子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不强。党委领导分工负责落实有差距,沟通协调不畅;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县委组织部汇报了县供销社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并申请明确县社机关班子的领导职数,目前已取得了初步结果,经县编办和我社的共同努力,市编办对我县供销社领导班子职数作了明确规定7月17日县委党委会议已原则同意核定县供销社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2名,为强化班子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认真起草了2020年的党建工作安排意见,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于5月25日专题召开了整改组织生活会,党员班子成员本着坦诚相见、实事求是,不回避、不遮掩,严肃认真地提出批评,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严肃性,使班子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加。目前正在持续整改中。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问题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2)关于“县供销联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多浮于表面的文字学习,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少,未做到入脑入心;对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合作社综合改革方面的文件精神没有学习研讨,未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深化供销系统改革的细则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了康县供销社2020年度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坚持星期一学习制度进行系统学习;二是在今年的学习计划中,列入了需要重点学习篇目;三是结合实际将对《康县供销社党委工作制度》、《康县供销社机关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供销社党员干部职工在学习中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制定修订各项措施,坚持星期一学习制度贯彻落实,并长期坚持。
问题3.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
(3)关于“2017年以来,县供销联社党委没有组织专题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没有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0年的党建工作安排意见中专门对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结合去年《中共康县供销联社党委关于十三届省委第四轮巡视中对康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精神,起草了供销社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安排意见;二是制定《中共康县供销联社党委2020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列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及省、市、县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内容;三是结合供销社实际,按照《康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康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手册》等规章制度,结合《贯彻落实〈康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专题督查实施方案》、《康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定了《康县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前正在落实中。
问题4: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
(4)关于“一是没有认真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2019年9月17日召开启动会后,集中学习仅2次,没有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重要论著摘编》。二是下属各支部对主题教育开展重视不够。县供销社六个党支部,撰写主题教育活动学习笔记的只有4人,且其中1人的笔记有代写的痕迹;职工撰写心得体会联系自身和县供销联社的工作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中共康县供销社党委2020年度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二是在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将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供销社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建立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三是结合实际将对《康县供销社党委工作制度》、《康县供销社机关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供销社党员干部职工在学习中的考核激励机制;四是对学习制度对机关和企业支部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严肃发回,并纳入年终考核。目前正在落实中。
问题5.党费收缴不规范。
(5)关于“县社党费收缴没有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办法》要求,及时收缴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了完善党员党费收缴台账,明确规定党员每月向所在党支部及时缴纳党费,党支部每季度向县社党委缴纳党费。截止目前,除县社机关和企业支部党员都能按照规定要求缴纳了党费,各企业支部退休党员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还需要进一步宣传强化。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问题6.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6)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滞后,制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企业实际和县社机关党建标准化示范点建设任务要求,认真落实了《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建设手册》等制度规定,组织机关各企业支部认真开展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截止2020年7月底,各企业支部支部委员会7次,主题党日活动7次,讲党课2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并及时上传“甘肃党建信息平台”、“活力陇南”,完成率达到100%。
(7)关于“未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支委会议记录只有2018年的记录,2019年1月至11月,没有召开支委会议的记录;党员大会会议记录2018年8月9日后到2019年11月巡察时,没有召开的相关记录;支部党课2019年仅4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2018年开展4次,2019年3次,没有达到每月1次的要求;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活动没有正常开展,无相关记录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社党委及时既知既改,给各支部发放了《康县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并于2020年1月“三会一课”活动中记录。同时,对会议记录的格式和方法进行了学习培训。已整改到位。
(8)关于对“对党建研究部署少,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确定了每年至少召开2至3次党委专题会议。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并把党建工作纳入机关各支部、直属企业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范围,与业务管理、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在今年5月,解决调整了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原党建办主任不再兼任人秘股长职务,专心抓好党建工作,并在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的指导下,制定了《2020年康县供销联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细则》、《2020年康县供销联社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已整改完成。
问题7.县供销联社内部管理程序不规范。
(9)关于“县供销联社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一直以来系统内政企不分、时政不分、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县供销机关是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性质,但在管理中,实际是企业管理,按企业管理的要求,应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但县供销联社在实际管理中并没有按企业章程运行,只是由县社党委代替理事会,县社党委书记、主任是理事会主任,没有监事会。县社的实际决策由县社党委书记、主任代替了理事会,造成了企业资产处置和企业资产的管理程序模糊,内部财务不透明,决策不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在供销系统,县联社、各基层社、各企业之间应该是互相独立的事(企)业法人资格,县供销联社应该是对基层社和各企业进行国家政策贯彻的把控指导和业务保障指导,但因供销系统内部管理上的政企不分,造成了整体和管理上的尴尬”的问题。
整改情况:恢复和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建设,构建“双线运行”机制,按《章程》办事,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部分。在去年11月份时,省委专项督查组在督查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中,反馈意见就有一条“三会制度建设缓慢,还未建立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问题。此问题我社已于今年3月份提出了整改方案,政府办已将整改方案修改后报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这一问题是一项需要在县委、政府支持领导下才能解决。待“陇南市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后,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实施落实方案上报县委、政府后解决。
问题8.县供销联社党委下属党支部边缘化。
(10)关于“县社下属企业党支部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下属六个党支部没有开展党建工作的任何痕迹,存在以县社党委会代替下属六个党支部会议的现象,长期以来,处于边缘化状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企业实际我社党委利用县社机关现有活动阵地,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在企业开展活动。2020年7月底,各企业支部支部委员会7次,主题党日活动7次,讲党课2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基本达到要求,并及时上传“甘肃党建信息平台”、“活力陇南”,完成率达到100%。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问题9.单位管理制度不严格。
(11)关于“一是值班制度流于形式,进驻3周的时间里,值班牌上显示值班人员一直是进驻时的两个人,没有正常运转;二是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不严。2019年2月请假条有人请假3.5天的,在考勤表中却是全勤;三是假条设置不规范,没有请假起止时间的设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值班安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了值班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二是严格执行了《县社机关请销假制度》,从严理机关干部队伍;三是重新设计请假条,使假条规范合理。已整改完成。
问题10.县供销联社对非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发放没有相关制度标准。
(12)关于“从查阅资料来看,在会议记录中有3次给职工的加工资的现象,但未见有任何的制度建设和加资标准,加资依据只是在会议记录中一句“会议议定”或“某某从某月按多少发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供销社自1999年按照国发5号文件精神,县社机关纳入了县财政补贴,企业因“抽资经营”改制自收自支,20年来无工资标准,县社机关因退休和调离等原因严重减员,从1998年23人到2017年底6人,造成县社机关现有工作人员超负荷运行,特别是现阶段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等工作,现有工作人员力不从心。故在无编制和工作需要用人的情况下,从社会上和系统内招聘和调动了5个工作人员。在近21年无更新工资标准的情况下按现市场和工作岗位职责,与非财政供养人签订劳动协议书。目前只是完善了用工协议。目前还在持续完善中。
问题11.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3)关于“对资产管理中心的账务没有及时管理,巡察进驻期间才加班整理了2017年以来的三年账务。支付附件不齐全:2017年2月21日第0001号记账凭证支出铜钱郝坪、三河乡三河坝村、岸门口镇街道村等村级服务社改造资金附件中缺少维修合同;2017年12月04日第0003号记账凭证支出全省供销综合改革推进现场会会议费(餐饮费)17678元,附件中无会议来电来文或文件;2017年3月31日第10 1/2号记账凭支出四川乐山市供销社来康县考察学习电子商务1310元中发票报销签批单中无批准人签字;2018年10月12日第0003号记账凭证支城关供销社土地使用权补偿金150000元附件中无相关文件或政府会议纪要。差旅费报销不规范。2018年9月10日第0001号记账凭证支差旅费6194.50元中:2018年4月10日发票号02622777住宿费338元(县上文件中青岛标准290元)、2018年4月13日发票号02622860两天住宿费676元(县上文件中青岛标准290元),2018年4月16日发票号03223372三天住宿费894元(我县贵州住宿标准270元),此3处住宿费对照县上文件超出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是坚持既知既改,对近三年来的账务重新加班加点进行了详细检查,对于存在会计资料及支付凭证等不齐全的,整理补充完善;对于超标准支出差旅费标准的,于2020年4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查明原因,对多支的差旅费由当事人予以退还单位,当事人于5月已退还超出标准金额228元。已整改完成。
问题12:会议记录不详实不规范
(14)关于“会议记录中多处存在标题式记录;会议记录中存在“老王,老李,老龙,开发商”等表述不清的人称;三是对财务重大支出、人事调动、非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发放事项会议记录中以一句简单的“会议议定”带过。四是党委会议记录、主任办公会议记录、职工学习会议记录会议内容混乱,学习工作部署、领导决策等同内容在三本会议记录本里相互交织”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人秘股工作人员先进行了专题培训,使人秘工作人员掌握了记录会议的主要类型、基本特征,写作格式和注意事项;同时对会议记录本的类型、性质作了分类,是主任办公会议的按主任办公记录记,是党委会议记录的按党委会议记录记,学习记录的按学习会议记录记,分门别类准备了各种类型的会议记录。已整改完成。
(五)党的纪律建设
问题13.县供销联社未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不分管财务的规定。
(15)关于“从财务资料中,2018年以来,县社财务开支和资产管理中心的财务开支都是主要领导签字核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4月22日向县委组织部汇报了县供销社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并请示明确县社机关班子的领导职数,健全县社领导班子的建议待机构健全、班子配齐全后进行调整目前县委常委会已原则同意核定县社领导班子的职数,但还未落实配齐班子。
问题14.社有资产管理缺少监督机制。
(16)关于“理事会章程不健全,廉政风险漏洞多。按要求社有资产的管理要保证“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流失”,要求参照国有资产的管理的办法管理,但县供销联社还在用1987年章程,远远不够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没有选举理事会主任,也没有开过理事会会议;县社虽然成立了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监管下属企业和基层社,但内部缺少监督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同问题表现7需要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通过《供销社章程》。待我县“三会制度”健全后,结合实际,制定形成供销社监事会和纪委监委派驻组相结合监督机制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问题15:县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7)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少,压力传导不够,2017年以来县社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方案;廉政教育方式,仅进行了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起草下发了供销社2020年度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安排工作意见,并报县纪监委第四派驻纪监组同意于6月19日专题召开了各企业支部及部分党员第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党风廉政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在县纪监委第四派驻纪监组指导下制定了《2020年康县供销联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细则》、《2020年康县供销联社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已整改完成。
(七)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方面
问题16: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深入。
(18)关于“2019年6月前帮扶干部没有驻村,给群众办事少,帮扶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2019年7月下派一名班子成员为驻村第一书记,组织关系于2019年转帮扶的铜钱茶味村,党委班子一名成员为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二同志驻村以来按照县委政府脱贫攻坚措施和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一号工程”精神,按照县委、政府和乡镇党政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产业帮扶、环境整治及帮办实事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同时,县社党委按照县委总体部署,组织县社机关帮扶工作人员深入帮扶村认真开展了大走访、回头看及慰问等活动,并在帮扶村开展2次主题党日活动,仅2020年购买160羽鸡苗免费发放给有需求的8户贫困户,完成了帮扶乡镇铜钱镇美丽乡村帮建任务1万元。已整改完成。
问题表现17: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扎实。
(19)关于“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政策学习不够,研究不深;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研究部署少。对扫黑除恶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足,档案资料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了我社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二是围绕我社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需要,总结去年工作经验,初步起草了供销社整治方案;三是用微信、微博、简报、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重要成果和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安宁的认可度;四是继续清理社有资产及经营设施被无偿占用不良问题,如平洛、长坝及县以上企业部分职工长期占用社有资产的问题,收回了平洛、长坝供销社被占资产。持续整改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来的整改落实,供销联社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县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常抓严抓实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扛牢巡察整改责任。坚持从县社领导班子做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持续推动巡视整改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相结合,认真抓好剩余问题整改,以整改成果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提质增效。
二是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于正在进行整改的6个问题和4个难度大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持续在巡视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强化担当作为,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做到标本兼治,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把“改”和“立”统筹起来,形成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做到依法治社、依章治社、依规治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9-51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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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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