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心党支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担当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坚决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中心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中心党支部在4月27日召开了巡查整改专题会议、5月7日召开巡查整改动员会、5月22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按照支部研究意见,5月19日召开开主任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心及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主任万玉武同志任组长,刘珺同志任副组长,秦艳霞、安继红、冯强同志为成员的县政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强同志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并将巡察反馈意见和万玉武同志代表中心党支部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康政务发〔2020〕22号)下发至各股室、各窗口,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中心党支部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印发了《十四届县委第四组巡察政务中心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康政务发〔2020〕24号),对30个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股室、窗口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围绕“即知即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成效目标,建立销号制度,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整改。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中心领导班子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万玉武同志在每周一的例会上都要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布置本周工作时,都是将整改工作放在第一位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完善制度两项(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五项规范性专题工作安排(党建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风建设活动方案、严守工作纪律提升服务水平方案),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3条问题中,经中心支部梳理出具体3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8个,整改完成率93%。其中,即知即改问题3个,已整改到位3个;2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2个,已整改到位2个;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在6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23个,已整改到位23个;1年整改到位问题2个,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务中心党支部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指示精神不深入不扎实,未经常开展学习”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心学习制度,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二是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地点、责任人,对最新发布的中央和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到位。三是党支部已按照计划,在5月下旬组织集中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指示精神。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理论学习不断深入,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2)关于“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政务服务实际工作进行很好的结合”问题整改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周一集中学习施行会议签到会前必学制度,支部将不定期查看个人学习开展情况。5月22日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中,又一次全面安排了支部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十九大报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最新党内法规》《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视察甘肃时的讲话”“2020年中央省市县纪委全委会议精神”,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甘肃干部网院”等软件加强个人自学,并且要求党员干部每周五将学习积分、学习课时、测试成绩情况打印交于办公室,统计核对后,在政务服务交流群里通报学习情况。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政治修养。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时间不够,制定的学习计划和开展的学习内容不符,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持续深入落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组织落实开展好学习活动,巩固好主题教育成果。制定下发了《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康政务发〔2020〕7号),把主题教育作为2020年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工作任务,持续落实督促各股室、各窗口严格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能够把主题教育学习摆在重要日程并深入开展起来。
(4)关于“没有落实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中心大部分干部职工个人学习内容过少,个别甚至没有开展学习”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康政务发〔2020〕7号),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探索学习方式。党支部为党员统一购买了《最新常用党内法规》《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党章》等学习资料,发放笔记本,结合“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甘肃干部网院”“脱贫攻坚直播课”“活力陇南”的学习,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汇报和交流,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做到了很好的结合,克服了过去集中学习多,个人学习少的现象。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进一步增强了理论学习水平。
(5)关于“主题教育环节不完整,中心支部没有组织开展专题研讨、调研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学习讨论并撰写学习心得。二是领导班子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已开展了关于“脱贫攻坚”、“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调研课题,并进行了交流,今后班子成员将进一步深入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多开展调研活动,落实好调研成果。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整改,主题教育环节得到了落实。
(6)关于“虽然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但2018年以前学习内容简单,没有学习笔记”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购买学习记录本,发放给全体党员,督促做好学习记录,定期检查通报学习情况。二是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将《党章》、《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修正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
(7)关于“没有坚持‘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把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实现了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与推动政务服务工作紧密结合,与落实支部党建各项任务目标紧密结合,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指导到位、学习到位。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党建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
(8)关于“支部对十九大精神学习安排不具体,以会议集中学习较多,干部职工主动自学较少”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同时,建立健全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做好学习记录等相关工作,认真记录学习过程,如实反映学习情况。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工作情况,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能够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细致地落到实处。
(9)关于“学习内容不够丰富,没有组织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2018年1月份未开展学习活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为全体党员购买《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三十讲》《最新常用党内法规》等学习资料,分发到全体党员干部,督查开展好自学,做好重点内容记录。二是中心党支部5月12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第一、二章,5月18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第三、四章,5月22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第五、六章,5月27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第七、八章。三是坚持落实逢会必学制度。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落实重点学习内容上更加明确。
(10)关于“没有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中心支部研究,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主任万玉武同志任组长,刘珺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康县政务服务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政务发〔2020〕29号),在5月15日第二次集体约谈会上专题研究部署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坚持每季度讨论研究,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
(11)关于“没有深入研究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没有落实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措施方法”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计划,5月15日召开周例会上安排了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党员干部熟悉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要领和方法。二是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一楼显示屏传播正能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形势、明辨是非。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明辨了是非。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2)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在2019年12月13日会议记录中出现“针对安继红入党积极分子,谈话,按着目录补齐相关资料”的安排字样”问题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计划 6月5日举办党员发展流程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党支部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通过整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
(13)关于“中心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记录不全。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6月17日期间没有讲党课,不符合每季度讲一次党课的要求。支部党课内容主题不突出,记录内容大部分为研究工作和学习的会议”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认真执行会议记录管理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保证所记录内容的真实性,杜绝模式化纪律简单化条例化的现象。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2月21日通过钉钉视频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党课,4月17日专题党课辅导学习《最新常用党内法规》,5月12日开展了以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5月22日组织召开了“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专题组织生活会。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能够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高度重视起来,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
(14)关于“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的学习内容与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内容不符,学习计划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确保学习内容落到实处。二是利用微信、微博、“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甘肃干部网院”“脱贫攻坚公开课直播课”等APP软件,加强个人自学。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党员干部更加自觉的开展学习。
(15)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对中心管理的进驻窗口单位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在4月8日组织党员大会研究部署2020年党建工作,4月28日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康县政务中心党支部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康政务发〔2020〕7号)、《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康政务发〔2020〕9号)。二是为确保中心支部党建工作经常持续开展,中心在工作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确定了1名主抓人员,专抓此项工作。三是严格教育和管理窗口党员,窗口上班的党员必须参与中心支部活动,并严格管理。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关于“未将进驻窗口单位超过6个月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中心支部,导致窗口长期上班的部分党员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游离于党组织之外”问题整改情况。反馈会后,中心党支部安排专人对窗口工作人员中是党员的,未将组织关系转入中心支部的,进行了认真的落实,根据核实情况,4月28日中心党支部向机关工委上报了《康县政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反馈中心窗口党员组织关系整改措施的建议》(康政务发〔2020〕23号),通过向6个支部发函督促方式将党关系转入我支部,5月15日前6名党员已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支部。现6名同志已正常参与党支部组织生活活动。
目前,这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7)关于“政务中心于2018年5月召开了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启动会,会后没有结合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出台本单位的实施方案”问题整改情况。完善了本单位的转变工作作风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2020年康县政务服务中心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政务发〔2020〕28号),督促各股室、窗口严格按照方案落实。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中心工作纪律得到有效加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18)关于“没有安排本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工作,也没有开展问题自查和建立整改台账,从2019年6月之后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服务水平的通知》(康政务发〔2020〕18号),并在5月15日集体约谈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二是建立了转变工作作风问题自查台账和整改台账,限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康县政务服务中心约谈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窗口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并将每个人的违纪情况反馈原单位。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中心约谈制度得到充分发挥,中心监督责任得到有效履行。
(19)关于“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作风转变还不到位,存在上班期间串岗、聊天、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个别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问题整改情况。中心组织每天不少于两次的集体巡查,准时对本周发现违纪人员在微信工作群中周五定时通报,每季度统计违纪情况以正式文件反馈给原单位,加强人员管理,开展微笑服务,改进服务态度,切实整改落实。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中心工作纪律得到有效加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5.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0)关于“票据审核不严。2017年至2018年两个年度内出现大量租车费用,租车服务公司或个人没有提供租车费发票,全部以加油票和出租车票入账报销,违反相关财务、税务制度规定”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改完善了《康县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财务主管、分管领导、会计、出纳的职责,对于不符和财务、税务制度且清单不全不详、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签字报销。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平台申请制度,杜绝公务出差租车。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财务管理更加完善和规范。
(21)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所有职工公务出差、下乡均没有履行审批手续。差旅费报销填制不规范,补助项目出现“公杂费补助”项目,该报销项目在县委办下发的《康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没有涉及,属于违规报销。”问题整改情况。此原因是使用了旧版的政府办差旅费报销单,单中没有市内交通补助费一栏,而将交通补助费签入公杂费一栏,今后我们将使用规范的差旅费报销单。严格按照《康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办法》执行,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对于职工公务出差、下乡的,提前填写下乡审批单,报销时凭审批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报销。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规范了出差审批和下乡报销程序。
(22)关于“部分支出附件不全。2017年1月0004号凭证餐饮费报销818元,附件中没有接待明细清单、接待对象和接待事由。个别打印复印费支出附件清单不详细,记账登记表中材料名称只有“打印、复印、装订”等内容,没有注明具体材料名称”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康县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报销时附件不全不详的票据,财务分管领导不予签字报销,报销时需提供规范的票据和附件作为报销依据。关于2017年1月0004号凭证餐饮费报销818元,附件中没有接待明细清单、接待对象和接待事由,情况说明如下:因报销时将文件未能及时与发票存放一起,导致装订时漏装,现文件已按规定重新装订,文件为市政府办特急明电[2016]156号。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规范了票据和附件等报销依据。
(23)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通过大量借支备用金的方式将本该用转账方式支付的支出事项用备用金借款支付,而且冲销借款不及时,2018年1-12月累计预借50119元,到12份一次性冲销47317元;大部分备用金借款单据都没有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经财务核查,2017年9月13日至2018年12月13日,先后共有4次备用金未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今后,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现金,需转账的业务一律转账,严禁大额支付现金。严格按照《康县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出差培训、公益性人员工资等)外,备用金借支金额一般不超过3000元,借后应在一个月内冲销完毕,对于退回的差旅费或备用金及时存入本单位基本账户。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没有发生大额支付现金现象。
(24)关于“部分办公费支出付款中,转账支票实际收款人与开具发票的收款人不一致。如2017年6月20支付的城关镇童星门市部办公用品980元,发票收款人张越,财务开具的转账支票收款人为陈彩兰;2017年12月21日支付给城关镇尚志综合经营部办公用品款650元,发票收款人秦尚志,财务开具的转账支票收款人为苟丽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陈彩兰为童星门市部员工,张越为法人,张越因工作繁忙,特委托陈彩兰到政务中心办理办公用品报销一事,因此开具的发票为当时办理人陈彩兰。二是城关镇尚志综合经营法人秦商志为苟丽萍表姐夫,因秦商志本人工作繁忙,特委托苟丽萍来我单位办理办公用品报账一事,因此开具的发票为当时办理人苟丽萍,发票收款人与支票收款人不一致问题,相关当事人都已写出说明。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完善和有效执行,更加规范了报销手续。
(25)关于“部分政府采购类项目没有办理采购手续。2017年1月0004号凭证支付的购买办公家具款共计58786元,没有政府采购相关批复手续”问题整改情况。该项事情况说明:一是2016年7月8日大厅窗口采购的28张办公桌,计31360元,未办理采购手续原因,当时咨询采购办,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版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权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后可为合规采购(因原有大厅招标27.85万元);另外2016年12月3日中心会议室会议桌、椅、办公家具购买26670元,已2016年10月17日依(康采购〔2016〕265号)文件采购批复控制在2.8万元以内予以采购,因财务人员粗心,未将采购审批文件装入报销凭证附件。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康县财政局关于2019-2020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同时根据《康县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采购范围、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完善和有效执行,采购手续更加健全和规范。
6.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6)关于“没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廉政约谈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在5月15日召开了第二次集体约谈会,并组织窗口代表、股室负责人共37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7)关于“对职工不作为、不担当等现象只是在2018年10月、11月开展了部分约谈工作,2018年10月以前和2019年之后没有开展警示教育约谈工作”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每季度的例会上进行通报、约谈,4月3日中心召开了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次集体约谈会,5月15日中心召开了窗口工作人员第二次集体约谈会和规范办件推进会,进一步严守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微信党员工作群收看收听警示教育片《小官巨贪》。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廉洁警示教育摆上了重要日程,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28)关于“召开研究重大事项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没有发表意见,只有讨论研究决定,缺少研究事项介绍、讨论过程等。如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研究支付快递免费送达费用的专题会议记录中只有“经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支付邮政免费送达费用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到2019年9月底共41789.00元整”一句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2020年5月14日主任会议上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并在会议上要充分酝酿、集体讨论。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事前沟通,会议讨论,集体决定,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集体领导和发扬民主得到了有效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提倡为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进驻单位对窗口授权不充分,个别进驻单位没有真正把需要在政务大厅审批的事项放到窗口办理,群众办事两头跑的情况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为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中心已于5月6日起执行“朝九晚五”工作,减少群众办事成本,节约办事时间,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时,督促进驻单位对窗口充分授权,部门依申请类事项全部放到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对每月办件情况加大回访力度,严格落实跟踪问效制度,杜绝让群众“两头跑”现象发生。
(2)关于“个别进驻窗口办事少,严重浪费政府资源,如交通局窗口三年来仅办理2件审批事项”问题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原交通局、运管局合并为交通运输局,计划对原有窗口交通、运管2个单位的3个窗口,合并为1个单位2个窗口,减少1个窗口。计划对综合窗口,由8个单位,按月派驻人员,需8名工作人员,计划改为由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坐岗综合受理,并转交入驻单位办结,节约人力资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来的整改落实,中心党支部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县委第四巡察组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常抓严抓实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为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支部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务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政务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政务服务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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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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