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
——扎实推进政治建设。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党纪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坚决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全年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处分3人。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谈话函询49人,诫勉谈话31人,其他组织处理143人次。开展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和知识测试3次61人,建立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1057份。营造正风肃纪反腐的良好氛围,开展廉政宣传20场,设立展板66版,举办现场解答10场,发送廉政提醒短信3000余条。
——持之以恒整饬作风。始终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开展全覆盖督查3轮次,督促整改问题466个,发现问题线索8条。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扎实开展“四察四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发现整改问题31条,受理问题线索2条,办结2件,处理3人。对各单位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等126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查处问题36件,处理61人。在“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中,清理和整改问题1739条,查处问题56件,处理59人,29人主动说清问题,清退和上缴资金28.18万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3件,处理27人。在人防、食药、教育、医疗、科技五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中,督促整改问题50条,发现问题线索14条。—
—持续深化巡察监督。采取“常规+专项”和上下联动模式,对14个单位和食药、医疗2个领域进行了巡察,共发现问题264条,已整改207条,现场反馈边巡边改问题114条,已整改114条,移交问题线索31条。督促第二轮扶贫领域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问题线索办结31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政务处理1人,组织处理26人。
——坚决有力惩贪治腐。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完善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体系,共接收信访举报248件,接待业务外群众来电来访208批(次)249人次。处置问题线索190条,立案76件131人,结案68件1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6人、组织处理3人,查处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件7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32人、占比66.1%;第二种形态处理100人、占比28.5%;第三种形态处理11人、占比3.1%;第四种形态处理8人、占比2.3%。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回访教育60人次。依纪依法从轻处理9件17人,及时为反映失实的45名党员干部予以了结告知,较好实现了执纪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
——稳妥推进体制改革。完善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乡镇纪委向县纪委请示工作25次,报告工作45次。按照机构改革要求,重新修订县纪委监委“三定方案”,结合全县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派驻纪检组监督单位,确保派驻监督全覆盖不间断。调整了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则》和《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了反腐败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接收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2条,立案7件,处理10人。县纪委监委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1件3人,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线索4条。15个乡镇立案22件24人,结案20件2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全部实现了“零突破”。
——着力锻造干部队伍。始终把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第一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查摆整改问题116条。严格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经省市闭卷测试合格率99.3%。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观看省市纪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15部,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深刻汲取教训,检身正己。畅通干部双向流动渠道,县委选任和交流科级纪检监察干部7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坚持正视问题、刀刃向内,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条,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实践探索中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始终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市纪委监委领导多次莅临调研指导,县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领导有力,多次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为我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住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和使命。工作中,我们始终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查处、纠治了一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不断增强。三是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综合施策提升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着眼于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在惩中治、治中惩,一体做好阵地建设、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源头防范、治病救人等工作,审查调查案件质量得到省市纪委领导的肯定。四是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最大限度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办法,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232人、占比66.1%,第二种形态处理100人、占比28.5%,体现了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五是必须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坚定稳妥处置每一起案件。严格执行《规则》和《规定》,重要案件及时请示汇报,始终秉持依规依纪依法理念,做到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历史负责。 同志们,回望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不负众望,有所作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志们共同努力、不懈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存在一些问题:主体责任方面,少数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还有差距。个别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收敛、不收手,诬告陷害、浑水摸鱼等违纪违规问题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高质量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还有差距。线索评估精准度不足,审查调查成案率不高,思想政治工作不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内部治理方面,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还有短板。派驻机构改革尚未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站位不高、能力不足、自律不严,精准运用纪律法律的本领亟待提高。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后勤保障力量不足,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严肃对待,认真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维护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重大部署,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主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毫不动摇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政治监督这一首要职责,着力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纪检监察监督的核心是政治监督。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保持斗争定力,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践行“两个维护”,铸牢党的初心使命。
一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强化政治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2019年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列出贯彻落实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开展常态化监督。
二要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围绕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建立和完善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情况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及时向党委党组报送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坚决治理“七个有之”,坚决清除搞伪忠诚的“两面人”,坚决查处“不信马列信鬼神”的干部。
三要聚焦保障执行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漠视制度、违反制度、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等问题;严肃查处煽动闹事背后的公职人员违纪问题,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惩不贷。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市委“433”发展战略和县委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开展疫情防控监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贪污侵占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促进、双胜利;围绕坚决打赢生态环境保卫战,切实加强对“两江一水”生态治理、实施十大生态产业带动性工程、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围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产业发展等战略部署跟进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等错误倾向。
四要聚焦巡视巡察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深化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创新方法开展常规巡察,聚焦重点人、重点事灵活机动开展专项巡察,高质量完成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健全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等机制,完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整改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五要聚焦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和引导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校准温差、落差和偏差,提振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干事成事的精气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督追责等重点,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促进各责任主体齐抓共管。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和打击陷害诬告等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扭住权力监督这一关键抓手,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充分履行监督专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压减权力寻租空间,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一要围绕权力配置强监督。坚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围绕权力、责任、担当合理配置权力,确立权力运行规程,厘清权力清单,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抓好同级监督,推动和协助同级党委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督促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围绕“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开展权力运行监督,盯住下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监督其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履行领导、管理和监督职责,切实解决问责“问下不问上”、“问小不问大”的问题,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盯住各级领导干部,监督其严格约束自己,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盯住政策制定、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和选人用人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其严格依法依规用权。
二要围绕权力运行强监督。善于挖掘运用信访举报、监督执纪、巡察、审计监督,以及社情民意中的隐蔽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抓早抓小。严肃查处不用弃用、乱用滥用权力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担责、不尽责问题,尊重事实、严格程序,完善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机制,纠正问责不当、问责不准现象,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增强问责规范性、严肃性和精准性。
三要围绕权力公开强监督。坚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打造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立小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流程,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监督各部门各单位依规依法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暗箱操作失去空间。
四要围绕做细做实强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重理重情、传道传情,真正做到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
三、坚持制度执行这一治本之策,切实维护制度的刚性权威
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关系,找准定位、提高站位,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全县不断坚持巩固。
一要监督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要监督领导干部带头坚定制度自信,尊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带头执行党内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制度履行责任、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要监督领导干部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监督领导干部忠实履行责任,把推动制度执行贯穿于治理全过程,带动形成人人按制度办事、事事按制度办理的行动自觉,要审视工作中的漏洞,及时修订制度,该立则立、该废则废,带头反对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
二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权威。要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紧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紧扣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治理开展监督检查,使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优势充分彰显。要重点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骨干性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集中整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要用严格执纪推动制度执行。要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问责追究、纪律处分等措施,让违反制度者付出代价,形成震慑。要严肃查处对制度缺乏敬畏、不按制度行事、随意更改制度的问题;严肃查处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的问题;严肃查处不遵守制度、逃避制度监管的问题;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坚守执纪为民这一初心使命,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民生的痛点、堵点和关注点,就是正风肃纪的重点。与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斗争,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工作。
一要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围绕坚决打赢攻克最后贫困堡垒歼灭战,把一切纪检监察力量向脱贫攻坚监督聚焦,以背水一战的攻坚劲头做好自身整改和整改监督,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要紧盯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坚持和完善“一定二看五查六建”扶贫领域精准监督工作法,深化“廉政监督员+互联网”监督模式,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督促整改,认真学习贯彻省市纪委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部署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徽县纪委监委脱贫攻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列出的45个突出问题,做到时间到天、责任到人、挂牌作战,扫除整改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推动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巩固提升,加强对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和拆危治乱等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监督检查,为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严格执纪,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向扶贫领域伸“黑手”、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扶贫资金腐败和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精准问责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作风问题,坚决防止脱贫攻坚力度减弱、效率下降。
二要深入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盯住民生重点领域。推动整治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河道治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脱贫统计等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查处背后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廉问题。要看住惠民项目资金,运用好陇南乡村大数据平台,联合审计和财政部门,完善惠民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作用,监督和查处政策落实不力、资金“跑冒滴漏”等问题。要管住基层小微权力,督促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部门和乡镇全面建立“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片区联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让群众看到变化,感受到实效。
三要深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要坚决摒弃过关思想,继续用好“五抓五建”工作机制,确保三年为期目标顺利实现。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久拖不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同一对象被多年、多层、多头举报问题线索,已查结但挖得不深、查得不透的问题线索,已查结仍举报不断的四类问题线索,6月底前必须全部清零。开展黑恶案件“过筛”行动,对公安机关已经打掉的黑恶案件,正在侦办、尚未挖出“保护伞”的案件,逐一“过筛”,深挖彻查。开展行业乱象整治“挖伞”行动,完善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等机制,推动“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和提级管辖、交叉办案制度,跟进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市场流通、娱乐服务、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紧盯黄赌毒突出问题,深挖背后的“保护伞”。
五、紧盯正风肃纪这一关注热点,持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以钉钉子精神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落实情况,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症”,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要紧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继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对空泛表态、没有行动、不以为然、我行我素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查超标乘坐交通工具、装修办公场所、滥发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老问题,严查吃老板、收电子红包等新问题,严查“一桌餐”、私车公养、违规支出、变通下账等暗箱操作问题;严查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重点问题。细化公务接待、经费报销、福利发放等规定,列明清单,亮明红线,廓清界限,让纪律规矩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
二要紧盯群众高度关切的难点,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高质量发展的“牛皮癣”,必须持续发力、坚决持续整治。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持续推进“四察四治”,加大力度予以纠治。大力纠治不落实之风。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作为不在乎、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图形式走过场、简单化一刀切、中梗阻推拖绕的问题;整治虚于应付,把想法当做法、把说了当干了、把发文当完成的问题。大力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之风。重点整治领导干部精神不振,懒政怠政的问题;整治层层向下“甩锅卸责”,习惯当“二传手”,拍脑袋乱决策乱作为,欺上瞒下假作为的问题;整治不甘放权、任性用权、人为设卡的问题。大力纠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之风。重点整治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割裂开来,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问题;整治制定政策凭空想象、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的问题;整治文件会议过多过滥,前脚部署后脚催要结果的问题;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繁要求填表报数的问题;整治问责泛化、减负丢责的问题;整治调查研究“一窝蜂”,走“设计路线”,看“政绩盆景”的问题。
三要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持治标与治本,强化源头防治。发挥制度规范作用,督促财政、发改、人社、国资、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对已出台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项目、薪酬、财务等管理制度,解决界限不清、标准不明、“牛栏关猫”等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用好监督信息、检举举报等平台,织密群众监督网,使党员干部时刻处于群众监督之中,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
六、贯彻标本兼治这一基本方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不敢”是纪律法治和威慑,“不能”是制度监督和约束,“不想”是认知觉悟和文化。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注重协同高效,深化标本兼治,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一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在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的同时,严查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严查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问题;严查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对虚报产值、空转贸易、薪酬管理混乱等问题严格倒查追责;严查重点领域问题,深入推进人防、金融、教育、食药、医疗、科技等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严查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紧盯重大项目、地方债务等易发风险的部位和环节,及时查处腐败问题,防范产生重大风险。要深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正确的执纪理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挺纪在前、看紧把牢第一种形态,强化震慑、敢于运用第四种形态,依纪依规把握好各形态之间的适用与转化,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统一。要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审查调查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调配、统一考评的工作机制,推进办案工作一体化,增强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提高初核成案率,降低移送案件退查率,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要切实加强办案安全,健全安全风险整体防控规划,构建安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抓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安全,保证审查对象、涉案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保障“走读式”谈话和谈话场所安全。
二要织密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聚焦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大力推进制度执行监督,始终把纪律作为监督和保障执行的特殊制度,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监督领导干部忠实履行责任,把制度执行贯穿于单位管理治理全过程,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及时审视工作中的漏洞、冲突和失误,精准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措施,真正让制度成为碰不得的高压线。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监督,严肃查处阻碍制度执行、损害制度权威、破坏制度环境等行为,给制度监督“长牙”“带电”,让违反制度者付出代价。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推动金融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三要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明公私界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加强形势教育,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主动适应管党治党越来越严、反腐之剑越磨越利、作风之弦越绷越紧、制度之笼越扎越牢、监督之网越织越密的新常态,克服落实责任“上热中温下冷”、遵守纪律心存侥幸等问题。加强党性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接受思想滋养、精神洗礼。加强警示教育,要用好用足案件资源,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要落实通报曝光机制,推动警示教育延伸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实现警示教育无盲区、全覆盖。对基层村社干部违纪案件,将通报直接印发到村社一级,通过党员干部大会学习、公示栏张贴、村社微信群转发等形式,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建设廉洁文化,继续用好徽成两康战役纪念馆、吴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等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办好徽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
七、激发体制改革这一内生动力,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要统筹推进改革。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统领,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三转”,激发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效能。完善双重领导机制,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认真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继续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适应机构改革要求,制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健全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及巡察机构、乡镇纪委的协同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探索设立乡镇派驻监察机构,开展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二要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衔接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和审计等机关的统筹协调,健全与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行政监督的衔接。建立健全“四项监督”相互贯通制度。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相互贯通的机制制度,建立派遣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组织派驻机构开展交叉监督制度,实现力量互补协作。建立联系单位监督信息库制度,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健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制度,打好监督“组合拳”。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上下联动的机制制度。发挥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引导作用,强化全局工作统筹。要对年度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作出安排,建立指导督办、评估追责等机制;要盯住扶贫和民生等重点领域,把监督工作延伸到乡村。
三要完善内控机制。坚持“执纪审查以审理为中心,执法调查以审判为中心”,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用好检举举报平台,严格线索闭环管理,通过交办督办、跟踪处置,强化对案件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的监督制约。建立案前沟通、案中协助、案后配合、过程顺畅衔接又相互制衡的相关制度,加强监审部门定期会商,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统”结合,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制度,凸显全程监管职责,对举报线索转化为问题线索、精准处置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监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及措施使用进行全覆盖监督。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强化案件审理牵引倒逼功能,严格对初核立案、查办过程和处置结果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完善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事项告知、情况报告、回访教育、专项检查等制度,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进一步完善推动信息化建设有关制度,拓展信息化系统应用,强化办案科技装备配置,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八、狠抓内部治理这一长期任务,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要紧跟时代步伐,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和自我锤炼,知重负重、砥砺前行,锻造讲政治、善斗争、高素质、专业化、守纪律的过硬队伍。
一要政治铸魂强根基。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委员要以身作则,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坚决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
二要砥砺锻造壮筋骨。制定纪检监察干部2020年培训计划,进一步深化全员培训工作,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注重选拔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关心、关爱、关怀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营造学习模范、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要刀刃向内严约束。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保密意识,始终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坚决整治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工作纪律、担当精神不强、不正确履行职责等突出问题,对政治不纯、纪律涣散的坚决清理,对作风飘浮、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对担当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泄露案情、以案谋私的从严处理,持续防治“灯下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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