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榆树乡东坡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建明等人套取退耕还林补助、冒领粮食直补等资金归集体使用问题。2000年至2019年,杨建明在担任村文书、党支部书记,杨建忠在担任党支部书记,杨强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将该村弃耕地以已死亡和迁出农户的名义申报为退耕还林面积,领取补助资金共计211568.65元,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村集体事务开支;期间还冒领迁出户和已死亡五保户粮食直补资金共计34591.15元,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村集体事务开支。2021年1月,徽县纪委给予杨建明、杨建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杨强党内警告处分;套取和冒领的结余资金72998.95元予以收缴。
2、水阳镇南山村村委会原主任白勇非法转让农户承包地,违规领取征地补偿款等问题。2005年至2008年,时任原水阳乡(现水阳镇)南山村村委会主任白勇以私自协商签订协议的方式与该村农户进行土地置换并非法购买。之后又在实际未与该村农户签订有效土地流转合同、未办理土地流转审批手续、未取得拟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违规领取土地征收补偿金5.13万元。另外,白勇还存在违法用地、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并出租他人及参与传销活动问题。2021年1月,徽县纪委给予白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违规领取征地款5.13万元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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