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徽县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县委巡察工作。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强出席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方金娥主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听取了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察情况,审定了《中共徽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计划》《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工作方案》以及《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工作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王强强调,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已临近尾声,越是到最后越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收尾工作”,确保全覆盖任务圆满完成。一要突出政治巡察定位。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准确把握政治巡察“三个聚焦”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二要突出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汇报就是渎职”的意识,把实事求是作为巡察工作的基本原则,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巡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三要督促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是下一阶段的重要工作,县委巡察办要对前几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来一次全面的“回头看”,看是否存在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边改边犯、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看是否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反馈问题没有彻底整改到位的负责人要严肃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四要严明工作纪律。县委巡察办、巡察组要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巡察期间严守工作纪律,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打着巡察旗号办私事。要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违反纪律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王强要求,县委巡察机构要积极探索巡察工作方式,结合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系统总结前六轮巡察工作经验,在规范提升上下功夫,推动巡察工作在创新中不断深化,要积极探索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多种巡察方式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巡察工作效率更高、发现问题更准、震慑作用更大。
©中共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徽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陇ICP备09003385号-2 甘公网安备62120202100080号